【常见问题解答】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项目相关)

  1. 是否任何单位都可以申报创新项目?

答:否,须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成为创新项目实施单位并获批后,方能进行项目申报。(注:此前申请过创新项目的单位均为项目实施单位,无须申请)

  1. 如何申请成为创新项目实施单位?

答:有申报意向且此前未申报过创新项目的单位,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单位正式公函申请加入项目实施单位,公函中应明确本校国际交流合作基础、国际交流现状、单位内部管理机制及项目负责部门、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并明确可申请创新项目专项类别。

  1. 2021年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一是项目申报从原来的线下申报调整为线上申报。

二是2021年项目申报时间确定为2020年11月16日至28日(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

三是自2021年起,创新项目增加本科插班生选派类别,面向教育部“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开放,每校每年本科插班生类别申报规模不得超过5人。

四是2021年对创新项目下的四个专项进行相关调整,调整后的专项如下:

 -“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专项:面向入选“双一流”大学建设的42所高校,每所高校每年可新申报项目3项。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每校每年可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择优额外新申报1项。

“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专项:面向入选“双一流”学科建设的95所高校,每所高校每年可新申报项目2项。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每校每年可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择优额外新申报1项。

特色高校专项:面向“双一流”之外的所有高校,每所高校每年可新申报项目1项。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每校每年可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择优额外新申报1项。

非高校类专项:面向中央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及其他有关单位,每个单位每年可新申报项目1项。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每个单位每年可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择优额外新申报1项。

  1. 申报创新项目是否要求必须有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支持?

答:否,但创新项目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支持项目落实,并优先支持有配套经费和其他经费支持的项目。

  1. 创新项目是否可以申请学费资助?

答:可以。创新项目一般仅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资助仅,但对极少部分项目可提供学费资助。各单位如有拟申请学费资助的项目,须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详细阐明学费资助的必要性,最终是否资助学费、学费资助类别、留学单位和学费资助额度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1. 所申报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数量是否有限制?

答:没有限制,但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与各外方合作单位均签有合作协议,并就创新项目申报协商达成一致。建议项目实施单位聚焦拟申报项目涉及的重点领域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择优选择外方合作单位。

  1. 创新项目对于国内单位与外方的合作协议有什么具体要求,是否必须为校际协议?

答:创新项目不接受框架性协议,或是教授之间的课题组合作协议,可接受符合要求的校际或院际合作协议。协议中应体现具体合作内容,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信息,且有效期应覆盖项目获批后的三年执行期。

  1. 进行项目申报时,执行已满三年申请续期执行的项目是否占用本年度可申报项目名额?

答:满三年申请续期执行项目不占用各单位本年度可申报项目名额。

  1. 如当年本单位内部申报的项目较多,是否可以占用下一年度可申报项目名额,进行超额申报?

答:不可以。各单位创新项目主管部门应于2020年7月至11月16日前,组织开展创新项目内部宣传和选拔,严格按照2021年创新项目实施办法要求,确定2021年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并于2020年11月16日至28日期间,组织经单位内部选拔推荐的项目完成网上申报工作,不得超额申报。

  1. 提交项目申报后,还需要经过哪些流程才能确定是否获批立项,项目申报单位还需要作何准备?

答:收到各单位创新项目申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一般为现场答辩评审),确定立项资助项目。各单位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应在提交申请后保持手机、邮件畅通,及时查看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状态,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答辩材料,并组织参加答辩评审工作。

11.创新项目专家评审主要考虑哪些方面?

答:评审专家主要从项目目标、创新点、选派专业/领域/类别及收费情况、外方合作机构、项目管理、人才回收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形式一般为现场答辩评审。

12.2021年创新项目何时公布项目申报结果?

答:2021年2月底前。

13.执行中项目是否可以调整立项内容?

答:原则上不可以。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14.请问执行中项目年度报告和执行满三年项目总结报告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执行中年度总结应于每年项目网上申请期间在线提交,应包括项目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执行满三年项目总结应于当年项目网上申报期间在线提交,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申报、录取、派出人数)、回国情况(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主要问题、未来计划等内容。

15.执行中项目如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会有什么后果?

答:执行中项目必须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将无法进行后续人员申请。

执行满三年项目未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的,将无法申请项目继续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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