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请注意!这些项目临近申报截止

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

博士后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4月30日

设站单位审核推荐时间:5月6日-5月16日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以下简称国资计划B、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5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四)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六)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B、C档。同一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档和上述计划。

(七)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申报(2月20日-4月30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附件1),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二)设站单位审核推荐(5月6日-5月16日)

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版块,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根据系统发布的推荐名额,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择优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设站单位推荐名额将以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19日(含)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进站人数为基数测算(对博士后工作评估优秀的设站单位、国家政策支持或博士后工作基础薄弱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适当倾斜),并于2月20日在系统审核界面公布。

(三)科研诚信复核(5月19日-5月23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四)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5月-6月)

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评分标准见附件2)。

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博士后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5月9日

设站单位审核截止日期:2025年5月9日

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

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面向内地博士申请,其中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须依托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申报。获选人员将进入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

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其中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内地资助经费由广东承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60人,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计划资助不超过20人。

一、申请条件
1.香江学者计划申请人应为内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请人应为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入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9.同时满足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择一申报。

二、申报及遴选
1.公布岗位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公布本年度在港博士后研究岗位(香江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相同),岗位信息随申报指南发布。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设站单位须在5月9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4.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按照计划资助人数1:2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拟获选人员。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2025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博士后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5月9日
设站单位审核截止日期:2025年5月9日

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面向内地博士申请,其中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须依托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申报。获选人员将进入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其中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内地资助经费由广东承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5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30人,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计划资助不超过10人。

一、申请条件

1.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人应为内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请人应为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入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7.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9.同时满足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择一申报。

二、申报遴选

1.公布岗位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公布本年度在澳门博士后研究岗位(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相同),岗位信息随申报指南发布。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设站单位须在5月9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4.内地与澳门组织遴选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中国博士后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按照计划资助人数1:2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最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拟获选人员。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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