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 万元人民币和 36 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