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3.92万港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4 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60 人。
(二)申请条件
- 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 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
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 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 能全职在香港工作 2 年。
- 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 档博新计划、BC 档)资助。
(三)申报时间
3 月 1 日—4 月 30 日。
(四)申报及遴选
1. 公布岗位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公布本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在港博士后研究岗位,岗位信息随申报指南发布。
2. 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 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设站单位须在4 月30 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4. 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 120 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 60 名拟获选人员。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 6 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