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启动

各设区市人才办、市科学技术局,省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拟启动2019、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2019、2020年确立的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2.2019年度项目逾期不能结题的,由所在设区市人才办或省有关部门报省人才办同意后,可延期1年。2020年度项目尚未完成的可暂缓结题。2018年度项目尚未结题经同意延期的,此次一并结题验收,仍不能结题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二、验收程序

1.资助对象填写《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不作统一要求),报所在设区市人才办或省有关部门。

2.各设区市人才办、省有关部门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省人才办、省科技厅。

3.省人才办、省科技厅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

三、有关要求

1.申请人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涉密信息脱密后填报。申请材料可从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2.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结题验收上报材料主要有(各1份):

(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请和验收申请表一起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附件材料包括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3)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结题验收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请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送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结题验收材料,11月15日前报送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结题验收结果。

省人才办(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人:刘怡萱,025-83395366;邮箱:333gc@163.com;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局联系人:陈利琴,025-83236024;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75号510室,郑开萍,025-85486005;邮编:210042。

附件: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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