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更好支撑服务自然资源主责主业,部组织专家对新申请建设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进行了综合论证。现将论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1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向自然资源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有关异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表达,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信息和联系方式等。以匿名方式、对评估结果的异议,以及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意见恕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周楠 万小冬 010-66557275/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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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