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正式启动,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广大在丹留学人员积极申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规模为500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不超过1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34个国家、46个馆区实施。
二、奖励对象为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
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2018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三类人员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四、按照《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驻丹麦使馆教育组负责受理在丹自费留学人员的申请和初审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7月15日0时至8月31日23时59分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相关纸质材料请务必于2018年8月31日前寄达驻丹麦使馆教育组。
五、驻丹麦使馆教育组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随后将拟推荐人选名单上网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回国内。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提醒事项: 2018年9月1日至7日期间,请申请人务必保持丹麦手机畅通,以便及时联系核实信息、补充材料等。
驻丹麦使馆教育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Øregårds Allé 25, 2900 Hellerup
联系电话:(+45)39623854
电子邮件:education_denmark@moe.edu.cn
驻丹麦使馆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