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更新|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汇总

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 2003 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该项目每年评审一次,2024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为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A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近日已有多家使领馆发布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报通知

驻纽约总领事馆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肯定,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启动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将驻纽约总领事馆领区留学人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A类和B类,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 三)类别要求:

A类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五)驻纽约总领事馆仅受理以下州留学人员的申请:康涅狄格州、缅因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新泽西州、纽约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罗得岛州和佛蒙特州。

三、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三)驻纽约总领事馆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人选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登录系统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驻纽约总领事馆领区的申请人请选择驻纽约总领事馆教育处。若申请人属于其他领区,申请材料将被系统退回。

(二)提交电子材料

1.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须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请将该PDF文件、申请承诺书(附件2)和申请人表(附件3)于2024年11月25日(美国东部时间)前一并发送至eduoffice.ny@gmail.com,以便我馆审核。申请材料不接受当面递交和邮寄。如逾期提交,将无法参加评审,请予理解。

2.申报材料邮件的“主题”栏格式请务必填写为:【在读专业类码(在读专业中文,以2014年版“专业名称及类码表”为准,与申请表中一致)+申请人中文姓名+在读国外院校中文全称+所在州中文全称 】,例: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张三+康涅狄格大学+康涅狄格州。电子版材料若与“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上传材料不一致,将视为无效申请。

3.根据往年情况,申请截止时间前几天经常因申请高峰导致登录系统及上传困难,建议申请人及早进行申请操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五、联系方式

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教育处

电话:+1(212)244-9392转8012

邮箱:eduoffice.ny@gmail.com

国家留学基金委

电话:+86(010)66093992

邮箱:zfs@csc.edu.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86(010)66093306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附件1: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2: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承诺书

附件3: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人表

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

2024年9月30日

驻洛杉矶总领事馆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现就驻洛杉矶总领馆领区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五)我馆领区范围详见:http://losangeles.china-consulate.gov.cn/lbqw/lqhf/200311/t20031121_5542154.htm

三、选拔办法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我馆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4年10月10日0时—2024年11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

五、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邮箱:educationsection@gmail.com

咨询电话:213-807-8009

驻芝加哥总领馆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现就驻芝加哥总领事馆领区2024年度“优自奖”项目留学人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计划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奖励对象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五)驻芝加哥总领事馆教育处仅受理以下州留学人员的申请: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艾奥瓦州、堪萨斯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密苏里州、威斯康星州、内布拉斯加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

三、评审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驻芝加哥总领事馆教育处负责受理领区自费留学人员的申请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并向留基委报送推荐人选。留基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4年10月10日0时—2024年11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驻芝加哥总领事馆领区的申请人请选择驻芝加哥总领事馆教育处。若申请人属于其他领区,申请材料将被系统退回。

(二)本次申请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须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请将该PDF文件、申请承诺书(附件2)和申请人表(附件3)一并于美国中部时间(Central Standard Time,CST)2024年11月25日前发送youzijiangchicago@gmail.com,以便我馆审核。

(三)根据往年情况,申请截止时间前几天经常因申请高峰导致登录系统及上传困难,建议申请人及早进行申请操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四)考虑到审查材料环节即可能发现问题,建议申请人在2024年11月17日24时(美国中部时间)前在线提交材料,以便留足必要时间补充修改。

申报材料邮件的“主题”栏格式请务必填写为:【在读专业类码(在读专业中文,以2014年版“专业名称及类码表”为准,与申请表中一致)+申请人中文姓名+在读国外院校中文全称+所在州中文名称】,例: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张三+马里兰大学+马里兰州。电子版材料若与“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上传材料不一致,将视为无效申请。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相关咨询,请与我馆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773-279-0361

邮箱:youzijiangchicago@gmail.com

(二)业务咨询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请与留基委联系

邮箱:zfs@csc.edu.cn(业务咨询)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附件1: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2: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承诺书

附件3: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人表

驻旧金山总领馆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现就驻旧金山总领馆领区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一个年度只能申请一类奖项。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五)驻旧金山总领馆负责受理以下州(地区、属地)留学人员的申请:阿拉斯加州、北加利福尼亚州、爱达荷州、蒙大拿州、内华达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以及怀俄明州。

 三、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驻旧金山总领馆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人选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4年10月10日0时—2024年11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参见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有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

(二)不需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须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将该PDF文件、申请承诺书一并于美西时间2024年11月25日前发送jjsjyc03@moe.edu.cn,以便我馆审核。电子邮件的“主题”栏格式请务必填写为:2024年优自奖—【(在读专业中文,与申请表中一致)+申请人中文姓名】。

(三)根据往年情况,申请截止时间前几天经常因申请高峰导致登录系统及上传困难,建议申请人及早进行申请操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四)考虑到我馆初审环节即可能发现需补充修改完善相关资料问题,建议申请人在2024年11月17日24时(美西时间)前在线提交材料,以便留足必要时间。

五、有关咨询方式

驻旧金山总领馆教育处:jjsjyc03@moe.edu.cn;电话:415-852-5984

国家留学基金委:zfs@csc.edu.cn

申请系统技术咨询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

2024年9月17日

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

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指南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相关内容如下:

一、奖励计划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三、选拔办法
1.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北京时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申请。
3.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驻俄使馆教育处受理在俄留学人员的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照推荐计划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通过系统公布录取结果,通知驻俄使馆教育处。
四、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6
五、咨询方式
电话:+74999518400/8396
邮箱:russia01@lxgz.org.cn

驻俄使馆教育处

2024年9月20日

驻日本大使馆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自费留学人员,鼓励大家回国服务、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现将2024年度“优自奖”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2024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为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不可申请。

1.A类奖申请人应为在国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品学兼优。

2.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品学兼优。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实施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评选。

四、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申请。

申请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73),

仔细阅读

《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

《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6)。

五、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3-3643-0305、03-3643-0359

邮箱:yxlxsm2019@hotmail.com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

2024年9月20日

驻悉尼总领事馆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度“优自奖”申报工作将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开始受理,现就驻悉尼总领馆领区(新南威尔士州)留学人员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则

(一)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二)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奖励计划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三、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四、 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相关驻外使(领)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专家初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初审情况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有关驻外使(领)馆。

五、 工作流程

 

六、申报程序

请详细阅读项目相关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0时至2024年11月20日23时59分,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请务必注意时差,逾期无法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申请人需提交材料及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6)。

(二) 发送邮件: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申请人需将网上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请将该PDF文件及填写后的申请人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悉尼时间2024年11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sydney02@lxgz.org.cn,邮件标题中注明“2024年优自奖申报材料—XX大学X专业XXX(请填写中文名称)”,例如“2024年优自奖申报材料—悉尼大学化学专业张三”(若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请重新发送)。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相关咨询,请与我馆联系:

电话:61-2-85958027

邮箱:sydney02@lxgz.org.cn

(二)网络技术支持,请与留基委联系: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驻蒙特利尔总领馆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人员的关怀,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现就驻蒙特利尔总领馆领区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自费留学人员,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属驻蒙特利尔总领馆领区所辖的魁北克省和新不伦瑞克省。奖励对象分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一)A类申请人须为在外学习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B类申请人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如为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如为博士后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学金标准为6000美元/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B类奖学金标准为10000美元/人。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并按以下流程申报。

(一)登录系统申报

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0时至2024年11月20日23时59分期间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参见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有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

(二)发送电子邮件

1.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须将申请表打印并手写签字,按上传材料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就读学校+专业(例如:张三+XXX大学+XXX专业)。

2.请申请人于美东时间2024年11月20日23时59分前(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montreal02@lxgz.org.cn,邮件主题格式为“2024优自奖-姓名-参评类别(A类或B类)”。

注:申请人应保证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支撑材料均真实有效。无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接受当面递交和邮寄。

四、评选程序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驻蒙特利尔总领馆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人选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

五、咨询方式

(一)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馆教科文处

邮箱:montreal02@lxgz.org.cn;电话:(514)419-6748转612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

邮箱: zfs@csc.edu.cn

(三)申请系统技术咨询

邮箱: yzj_support@csc.edu.cn

驻大韩民国大使馆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自费留学人员,鼓励大家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现将2024年度“优自奖”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2024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为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不可申请。

1.A类奖申请人应为在国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实施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评选。

四、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申请。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申请人在“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内按要求完成所有材料上传,并另行提交整套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korea02@lxgz.org.cn,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邮件“主题”栏请填写: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申请人中文姓名,电子扫描件请将申请表及其他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标记为:申请人中文姓名+专业名称 。凡未向我处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的申请视作无效。

申请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73),

请仔细阅读

《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

《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6)。

五、咨询电话及邮箱

申报相关咨询,请联系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

联系方式:电话 0082-2-730-2068

电子邮箱:korea02@lxgz.org.cn

业务咨询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请与留基委联系。

联系方式:0086-10-66093992/3987

邮箱:zfs@csc.edu.cn(业务咨询)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人员的关怀,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2024年度“优自奖”申报工作将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启动。

请有意向申请“优自奖”的自费留学人员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指南(www.csc.edu.cn/article/3324),确定是否满足申请条件。申请者在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yxzfs.csc.edu.cn),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www.csc.edu.cn/article/3326)。

信息咨询

1. 报名相关咨询,请与驻法国大使馆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梁爽、刘嘉奇

电话:01 53 57 70 01;01 53 75 89 07

电子邮箱:france04@lxgz.org.cn;france10@lxgz.org.cn

2. 网络申请技术问题咨询,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

电话:010-66093992

邮箱:zfs@csc.edu.cn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驻德国使馆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2024年度优自奖项目已在国家留学网发布,查阅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73。现就在德自费留学人员有关优自奖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要求

2024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为A类与B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A类申请人应为在国外学习人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 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B类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 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确定回国工作。

(三)申请人须为自费留学人员,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需选择符合要求的类别进行申报,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

三、评审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驻德国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在德自费留学人员的申请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向留基委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后续,留基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申请。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请材料说明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6。

(二)邮件发送电子版申请材料: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须将系统填写的《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和各项扫描上传的材料按序号顺序合并生成1个PDF文件,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04@de-moe.org。PDF文件和邮件主题均以“在读专业类码(在读专业中文,与申请表中一致)+申请人中文姓名+在读国外院校中文全称(如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张三+哥廷根大学)”为格式命名。

五、联系方式

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电话:0049-30-27588478,邮箱:04@de-moe.org

国家留学基金委

邮箱:zfs@csc.edu.cn

驻曼彻斯特总领馆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4),现就驻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处管区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4年度“优自奖”项目分为A类奖和B类奖,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六)申请者须为曼彻斯特领区高校人员(点击查阅领区学校名单)。

二、申报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申报者需先后完成如下两项工作:1.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材料;2.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材料。上述两项工作均按要求完成,方可视为申报成功,否则申报无效。

(一)申报系统填报

2024年度“优自奖”项目实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 http://yxzfs.csc.edu.cn)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申请状态为“待使馆审核”(申报结束、系统关闭后,我处将统一审核)。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根据往年情况,申请截止日期前几日为申报高峰期,系统可能运行缓慢,且申请截止时间过后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修改等操作,建议申请人尽可能提早完成申报,以便留足必要时间补充修改。

(二)电子邮件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确认材料无误、网上提交材料完成后,须及时按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向我处发送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确保提交的扫描版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具体要求为:

1. 使用“打印申请表”功能生成并下载PDF格式的申请表,将此PDF文件打印并亲笔签名;

2. 将打印并签名的申请表与其他材料按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并以“2024自费奖学金申请+姓名”命名。

3. 请将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1日23时59分(格林威治时间2024年11月21日15时59分)前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manchester02@lxgz.org.cn。电子邮件的标题为:“2024自费奖学金申请+姓名”。

三、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审核后,我处将适时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向留学基金委推荐终审参评人选,并由留学基金委组织终审,确定获奖者。相关评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内自主查询。

如有问题,可浏览以下网站,或咨询相关人员。

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s://www.csc.edu.cn/;

驻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处网站http://manchester.lxgz.org.cn/manchester/index/index.html。

联系方式:

驻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处

电子邮件:manchester02@lxgz.org.cn

留学基金委

电话:0086-10-66093992/3987,邮箱:zfs@csc.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领区自费留学生积极申报。

驻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处

2024年9月26日

驻葡萄牙大使馆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

2024年度“优自奖”申请工作近日正式启动,现就葡萄牙留学人员申请和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及条件

2024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申请人需为自费留学人员。

1.A类为在葡萄牙留学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葡萄牙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2.B类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葡萄牙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葡萄牙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葡萄牙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评审程序

1.评选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

3.驻葡萄牙大使馆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20日在“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提交申请报名。

2.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需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于2024年11月20日前向我馆提交,发送至pt.education@moe.edu.cn。电子邮件的“主题”栏格式请务必填写为:2024年优自奖—【(在读专业中文,与申请表中一致)+申请人中文姓名】。

4.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等详见(附件1)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6)、申请承诺书(附件2)

5. 根据以往申报情况,申请截止日期前几日为报名高峰期,导致网上报名系统可能运行缓慢。申请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建议申请人尽可能提早完成申报。

五、其他

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

1.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

邮箱:pt.education@moe.edu.cn

电话:0351-213928445

2.国家留学基金委选培部(业务咨询)

邮箱:zfs@csc.edu.cn

3.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自费留学人员踊跃报名。

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

2024年9月20日

驻新加坡使馆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鼓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取得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优自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

根据有关规定,驻新加坡使馆教育处(以下简称教育处)负责受理在新中国自费留学生的“优自奖”申请和初审工作,详细申报办法请点击阅读原文或参阅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

欢迎符合条件的自费留学人员积极申报。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申报相关规定,如确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教育处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4180464;邮箱:singapore@lxgz.org.cn

留基委信息资源部(负责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6093306;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驻波兰共和国大使馆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已启动实施,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三、选拔办法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我馆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

四、时间及工作安排

1.网上填报:2024年11月20日前,申请人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2.提交材料:2024年11月25日前,申请人须下载申请表与申请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education@chinaembassy.org.pl(邮件标题和附件命名格式“2024优自奖-姓名-学校”)。

3.使馆初审:2024年12月30日前,使馆将对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推荐人选报回国内。

4.公布结果:2025年5月底,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系统公布录取结果。

五、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网址: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

中国驻波兰使馆科教处:

邮箱:education@chinaembassy.org.pl

电话:22-8315823

驻瑞典大使馆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肯定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启动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详情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欢迎符合条件的留瑞学子进行申报。现就我馆区留学人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4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1. A类为在瑞典自费留学人员,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瑞典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B类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学金标准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
B类奖学金标准为10000美元/人。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4)并按以下流程申报:
1. 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申报。
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0时至2024年11月20日23时59分期间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6),并考虑时差,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申请。根据往年情况,在截止时间前几天可能会出现高峰期,系统堵塞,建议尽可能提前做好网申工作;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2. 向使馆教育文化处提交电子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须将申请表打印并手写签字,随其它申请材料按序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同时请按类别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于瑞典时间2024年11月20日前(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将上述材料发送至使馆指定邮箱:sweden@lxgz.org.cn,邮件主题格式为“2024优自奖-申报类别-姓名-专业”(申报类别请填写A或B,专业请根据系统申报时所填一级学科填写)。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接受当面递交和邮寄。如逾期提交,将无法参加评审,请予理解。此步骤供初审及存档用,非常重要,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
四、评选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报名结束后,使馆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形成推荐人选并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终审。
申请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办理状态。
五、咨询方式
1. 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教育文化处
电话:0046-(0)857936442
邮箱:info1@lxgz.org.cn
2. 国家留学基金委选培部(负责业务咨询)
电话:0086-10-66093992
邮箱:zfs@csc.edu.cn
3. 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负责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086-10-66093306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中国驻瑞典大使馆
2024年9月19日
驻挪威大使馆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现就驻挪威馆区2024年度“优自奖”项目留学人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 三)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三、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13日,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驻挪使馆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员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4年10月10日0时—2024年11月13日24时(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首先须在我馆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方法详见使馆网站说明http://www.chinese-embassy.no/chn/zngx/jyjl/lxryzcdj/),未登记者请先登记,

(二)本次申请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须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请将该PDF文件、申请承诺书(附件2)和申请人表(附件3)一并于2024年11月13日前发送education@chinese-embassy.no。 

(三)根据往年情况,申请截止时间前几天经常因申请高峰导致登录系统及上传困难,建议申请人及早进行申请操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申报材料邮件的“主题”栏格式请务必填写为:【在读专业类码(在读专业中文,以2014年版“专业名称及类码表”为准,与申请表中一致)+申请人中文姓名+在读国外院校中文全称】,例: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张三+奥斯陆大学。电子版材料若与“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上传材料不一致,将视为无效申请。

(五)有关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向使馆政治处教育事务负责人咨询。

联系人:常全生

电话:0047 22494285

邮箱:education@chinese-embassy.no

国家留学基金委咨询邮箱:zfs@csc.edu.cn

申请系统技术咨询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驻爱尔兰大使馆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人员的关怀,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2024年度“优自奖”申报工作将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启动。

请有意向申请“优自奖”的自费留学人员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指南》(www.csc.edu.cn/article/3324),确定是否满足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yxzfs.csc.edu.cn),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www.csc.edu.cn/article/3326)。

信息咨询

1. 报名相关咨询,请与驻爱尔兰使馆科教文处联系。

联系人:朱喜坤

电话:01-2690041

电子邮箱:eireducation@yahoo.com

2. 网络申请技术问题咨询,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

电话:010-66093992,010-66093987

邮箱:zfs@csc.edu.cn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驻白俄罗斯使馆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精神,该项目2024年度申报工作将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开始受理,现就驻白俄罗斯使馆馆区留学人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计划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三、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材料提交及相关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6

(四)相关驻外使(领)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专家初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初审情况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有关驻外使(领)馆。

四、其它

“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流程、实施指南、实施范围等详细情况,请查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

驻白俄罗斯使馆科教文处

2024年9月14日

驻泰王国大使馆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项目。2023年度优自奖项目在包括泰国在内的自费留学生较集中的35个国家实施。现就在泰留学人员申请2023年度“优自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要求

奖励对象分A、B两类, 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1. A类奖申请人应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包括获奖证书和奖金。其中,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选拔办法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申请流程

1. 申请准备:申请人认真查看《实施指南》,确定是否满足申请条件。

2. 网上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注册、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

五、特别提醒

申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提交或修改任何材料。为避免影响审核结果,请申请人在上传材料后及时仔细检查系统中已提交的材料,确保所有材料符合“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中的要求和规范。

附件:    1. 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指南

         2. 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驻南非大使馆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2024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1. A类为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B类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奖励方式

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

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10000美元/人。

三、实施办法

1. 评选工作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各馆区推荐人选应不超过规定限额。

2.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

四、申报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4),按以下流程申报:

1. 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24年10月10日0时至2024年11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在线提交电子材料。

2. 提交材料及说明:详见《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6)。

3. 提交扫描电子版材料: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人应于2024年11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前将扫描的电子版材料以“申请人姓名+学校名称+优自奖申请材料已签名”命名,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直接发至邮箱:liyuanzheng.saedu@hotmail.com,邮件主题格式为“2024优自奖-申报类别-姓名-专业”(申报类别请填写A或B,专业请根据系统申报时所填一级学科填写)。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接受当面递交和邮寄。

五、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李元正老师 +27(0)12 431 6762     

邮箱:liyuanzheng.saedu@hotmail.com

驻南非使馆

2024年9月18日

有计划申请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海外在读博士/博士后可以添加时代学者小编微信:shidaixuezhe2 申请加入微信交流群,一起准备申请事宜。

关注我们
扫描二维码
关注时代学者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更多信息

QR Code 手机访问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