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认定重点实验室名单公布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科研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集聚川渝优势科技资源提高川渝科技协同创新能力,不断优化科技平台结构,完善科研布局,根据《重庆市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62号)有关要求,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了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和评审工作,并会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开展了川渝共建重庆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通过“形式审查、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综合答辩评审”等程序,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决定新认定“强耦合体系微观物理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等38个实验室为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其中“川渝共建特色食品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等5个实验室为川渝共建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三峡库区道地药材开发利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等3个实验室为区域类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支持力度。依托单位是实验室建设运行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要具体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提供实验室运行经费、人员、场地、研究设备等相应条件保障,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监督实验室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要制定支持实验室建设运行的政策措施,赋予实验室主任在内部岗位设置、科研活动组织、选人用人、绩效奖励等方面的自主权等。

二、强化制度创新。各实验室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和安全管理,重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要积极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大开放力度,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公众开放活动和科普工作;要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实验室的单台(套)原值2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按相关规定纳入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高效运转。

三、及时报送信息。在6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未来三年建设方案;每年年底定期报送实验室建设、研究开发、科技成果及技术服务等情况;实时报送实验室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及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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