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法国馆区)

为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每年全球约500人获得此项奖励。截至目前,已有264名在法自费留学生荣获该项奖励。现将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

目前正在法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奖励金额标准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

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2020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三类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 申报程序及要求

请申请人在认真阅读2020年“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系统使用守则和申报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3)后,按照以下流程完成申报。

(一) 网上申报

申请人应于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5日-12月31日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二)提交电子申报材料

今年因疫情等因素影响,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请申请人于巴黎时间2021年1月15日(周五)24时前,按清单顺序准备扫描材料,并将扫描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fs@education-ambchine.org邮箱,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2020年优自奖申报”。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必交材料),打印并由本人签名;请在申请表相应处贴本人2寸彩色近照。

2.护照首页(必交材料),指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护照号、护照有效期等内容的护照信息页。

3.导师推荐信(必交材料),导师推荐信须用带有就读学校抬头的信纸打印,出具时间须为2020年,且须由导师本人在推荐信上签字,英文或中法文。

4.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必交材料),在读院校注册证明须明确学习起止时间,预计毕业或答辩时间,英文或中法文。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必交材料)。

6.研究课题(必交材料)。

7.代表性成果材料,至多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正文第1页,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8.学术会议邀请函。

9.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附件

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后,按以上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提交,供初审及存档用。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如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将视为无效申请。

三、 关于评审工作

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 的程序进行。我处将于2021年1月中旬组织在法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月28日前将经初审的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通知,请大家随时关注法国留学服务网信息(http://france.lxgz.org.cn/)。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的要求,如有疑问,可向驻法使馆教育处各片区主管老师咨询;如遇网上申报技术相关问题,请直接联系国家基金委信息资源部李淼,联系电话:0086-10-66093306,电邮:miaoli@csc.edu.cn。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教育处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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