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俄罗斯馆区)

为鼓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启动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详见https://www.csc.edu.c

n/tongzhi/)。符合条件的在俄留学人员可积极申请,具体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正在俄罗斯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级),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

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2020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等三类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 奖学金数额

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

三、申请程序

1.2020年度实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5日0时至12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及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详见国家留学网关于实施2020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工作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tongzhi/)。

2.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请人同时按要求向驻俄使馆教育处电子邮箱提交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jiaoyuchu0630@yandex.ru),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姓名+2020优自奖,受理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0时至12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逾期未收到申请材料视同放弃本次申请。 我处不受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四、申请受理及评审

1.原则上,使馆馆区留学人员的申请由驻俄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其他领区留学人员请联系所在地区中国总领馆。(馆区分布请查阅http://ru.china-embassy.org/chn/fwzn/lsfws/lqhf/)

2.我处及有关总领馆负责资格审查及初审,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3.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人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我处。

4.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获得奖学金的,取消奖励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五、教育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8-499-9518396,8-499-9518399

咨询电子邮箱:

jiaoyuchu095@163.com

请广大同学相互转告有关信息,积极申报。

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

2020年11月11日

关注我们
扫描二维码
关注时代学者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更多信息

QR Code 手机访问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