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通知精神,现将我馆启动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奖励规模和对象
我馆推荐名额为2人,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报名时年龄40周岁以下(含)品学兼优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标准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三类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申请办法和评审流程
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按要求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申请,同时向我馆提交两份纸质申请材料。
我馆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人选名单经官网公示后报回国内终审。
最终评审结果及获奖情况待我馆收到国内通知后予以公布。
驻保加利亚使馆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