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自费生奖学金)。
2019年奖励规模为500人,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获奖后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根据项目实施细则,驻新加坡使馆教育处(以下简称教育处)负责受理自费生奖学金的申请和初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40周岁以下(含),正在新加坡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生。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
二、申请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19年7月15日至8月31日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成功后,请申请人将纸版申请材料(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于9月3日前寄(送)至教育处,信封上请在注明:“自费生奖学金”。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评审程序
9月20日前,对申请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人选。
9月27日前,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教育处网站(www.edusg.org.cn)公示。
9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教育处。我处将及时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四、欢迎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积极申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鄢智勇
联系电话:64180464、64180140 传真:64180454
电子邮箱:edu@edusg.org.cn
邮寄地址:150 Tanglin Road, Singapore 247969
驻新加坡大使馆教育处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