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2023年度报告,报告中特别涉及科研诚信建设部分。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的具体部署,加强学风建设和科研诚信与伦理建设,深入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持续完善“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科学基金学风建设体系,深入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不断促进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报告显示:2023年基金委共收到各类涉及科研不端行为的投诉举报案件575件。2023年度先后召开两次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情况进行审议;经委务会审定,对199个案件中的331位责任人和6家依托单位做出处理。其中,给予48位责任人通报批评,45 位责任人内部通报批评;给予1家依托单位通报批评,3家依托单位警告,2家依托单位批评教育;永久取消2位责任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资格及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取消162位责任人1~7年项目申请或评审资格;撤销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1项;撤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90项。
以下为科研诚信建设部分详细内容(点击此处跳转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