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 2003 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该项目每年评审一次,2023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为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A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近日已有多家使领馆发布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报通知
纽约领区
2023年12月17日
旧金山领区
咨询邮箱:jjsjyz@moe.edu.cn;zfs@csc.edu.cn
驻加拿大使馆
各位同学:
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报将于近期启动,欢迎符合条件的同学踊跃申报。项目相关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42
提交申请前,申请人须认真确认所在学校所属教育领区,如选择错误,其申请材料将无法被接受,申请无效。驻加拿大使领馆教育领区划分如下:
驻加拿大使馆:
渥太华首都地区(含加蒂诺)、萨斯喀彻温省、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新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省和努那武特地区
驻多伦多总领馆:安大略省(不含渥太华市)、曼尼托巴省、西北地区
驻温哥华总领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育空地区
驻蒙特利尔总领馆:魁北克省、新不伦瑞克省
联系方式
(一)报名相关咨询,使馆教育处邱老师:
邮箱:qiumm@cpu.edu.cn
电话:613-789-3434转405
(二)网络申请技术问题咨询,留基委信息资源部: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
驻挪威使馆
挪威各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有关学术团体和广大自费留学生: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受到国内外普遍关注和广泛赞誉。现就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
奖励对象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自费留学人员;B类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A类或B类。
A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
B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详见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
二、申报办法和程序
1.奖学金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我馆区推荐A类奖学金人选不超过20名,B类奖学金人选不超过2名。
2.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
3.特别优秀奖人员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拟获奖人选的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4.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与服务,今年仍实行网上申报。挪威馆区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对申请人开通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2月23日。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三、申请材料
2023年申报材料清单:申请人首先须在我馆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方法详见使馆网站说明http://www.chinese-embassy.no/chn/zngx/jyjl/lxryzcdj/),未登记者请先登记,并按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材料及说明(附件2)准备网申材料。同时须向我馆政治处教育事务负责人提交一份书面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四、审批
在收集所有申报材料后,我馆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将候选人员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终审。
五、注意事项
根据历年实施情况,建议申请人认真、完整、尽早将完整申请材料提交至留学基金委信息系统。
六、其他
如有疑问,请向使馆政治处教育事务负责人咨询。
联系人:常全生
电话:0047 22494285
邮箱:education@chinese-embassy.no
邮寄地址: PO Box 4058 AMB 0244 Oslo, Norway
Tuengen Allé 2 B, 0374 Oslo, Norway
申请过程中有何技术问题,请径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李淼
电话:+86-10-66093306
邮箱:miaoli@csc.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自费留学人员踊跃报名。请各地学生学者联谊会、有关学术团体认真组织,积极宣传和推荐。
驻挪威使馆
驻德国使馆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现就驻德国使馆馆区留学人员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要求
2023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为A类与B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 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以上、于2024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B类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 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已确定回国工作。
(三)申请人须为自费留学人员,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需选择符合要求的类别进行申报,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评审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驻德国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馆区自费留学人员的申请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向留基委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后续,留基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北京时间2024年1月15日0时至2024年2月29日23时59分,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请务必注意时差,逾期无法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申请人需提交材料及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42)。
(二)邮件发送电子版申请材料: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申请人需将网上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按顺序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该PDF文件和邮件主题均以“在读专业类码(在读专业中文,与申请表中一致)+申请人中文姓名+在读国外院校中文全称(如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张三+哥廷根大学)”为格式命名。请将该PDF文件及填写后的申请人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德国时间2024年3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04@de-moe.org。
五、联系方式
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电话:0049-30-27588478,邮箱:04@de-moe.org
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驻南非使馆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2023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为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1. 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2. 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包括获奖证书和奖金。其中,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实施办法
1. 评选工作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各馆区推荐人选应不超过规定限额。
2.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
四、申报办法
1. 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24年1月15日零时至2月29日24时(北京时间)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在线提交电子材料。
2. 提交扫描的电子版材料: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人应在2024年2月10日24时(北京时间)前将扫描的电子版材料以“申请人姓名+学校名称+优自奖申请材料已签名”命名,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于指定时间前直接发至邮箱liyuanzheng.saedu@hotmail.com。
3.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相关“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44)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46)。
五、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李元正老师 +27(0)12 431 6762
邮箱:liyuanzheng.saedu@hotmail.com
驻南非使馆
驻葡萄牙大使馆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
2023年度“优自奖”申请工作近日正式启动,现就葡萄牙留学人员申请和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及条件
2023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申请人需为自费留学人员。
(一) 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二)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5.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评审程序
(一)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二)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
(三)驻葡萄牙大使馆教育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特别优秀奖人员由国内评审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确定。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2月29日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需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于2024年2月29日前向我馆教育组提交,发送至pt.education@moe.edu.cn。电子邮件的“主题”栏格式请务必填写为:2023年优自奖—(在读专业中文,与申请表中一致)+申请人中文姓名】。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等详见附件1(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四)根据以往申报情况,申请截止日期前几日为报名高峰期,导致网上报名系统可能运行缓慢。注意申请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因此建议申请人尽可能提早完成申报。
五、其他
如有疑问,请向使馆教育组咨询。
咨询邮箱:pt.education@moe.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自费留学人员踊跃报名。
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
驻日本使馆
有计划申请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海外在读博士/博士后可以添加时代学者小编微信:shidaixuezhe1 申请加入微信交流群,一起准备申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