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2023年9月10日截止)

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于2008年启动建设,2011年通过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验收并授牌。现隶属于生态环境部,依托单位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021年,重点实验室完成搬迁及新区实验室建设任务,实验室面积达800 m2。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土壤环境基准与标准研究、区域土壤环境安全研究、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研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研究、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研究等。

为支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学科发展,加强与其他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提高重点实验室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现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欢迎国内外相关领域科研人员踊跃申请。

一、重点资助方向

1. 土壤环境健康、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方法;

2. 土壤、地下水环境中污染物的迁移转化、环境风险与溯源技术;

3. 土壤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及材料;

4. 土壤重金属通量监测技术与分析方法;

5. 土壤、地下水环境背景与趋势分析;

6. 土壤固碳增汇技术。

二、资助对象

1.开放课题主要支持依托单位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包括各高校及研究院所的在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及海外研究人员等。

2. 申请人须为开放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申请人只能同时主持1项开放基金项目,需确定1名本重点实验室全职研究人员作为合作联系人。

4. 不支持正在承担开放课题的负责人作为申请人参与此次申报。

三、申请办法及说明

1.申请者填写《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须一致。

3.申请的课题由本重点实验室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评审,获批的课题由申请者填写并提交任务书。

4.课题经费参照《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财务管理规则》管理。

5. 课题成果要求:(1)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2)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且该论文的第一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3)本课题资助的所有成果均需标注“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4)遵守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本重点实验室的相关保密要求。

6.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年,每项课题资助金额约5万元人民币。

7. 2023年度项目申请截止受理日期为 2023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8. 请于截止受理日期前将纸质版寄送至联系地址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米老师

电话:025-58965819;025-85287070

邮箱:sjq@nies.org;mina@nies.org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省生命科技创新园F3栋

邮编: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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