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指南发布

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已于5月15日启动报名,以下为报名指南。

一、关于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

Q:创新赛选手需具备哪些条件?

A:创新赛选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系国内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人员(有全国统一的博士后编号),目前在站或已出站的人员均可。

2.应为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

3.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Q:创新赛参赛项目需具备哪些条件?

A:

1.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

2.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创业赛

Q:创业赛选手需具备哪些条件?

A:创业赛选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系国内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人员(有全国统一的博士后编号),目前在站或已出站的人员均可。

2.应为报名参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

Q:参加创业赛的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A:

1. 系2018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海外(境外)赛

Q:海外(境外)赛选手需具备哪些条件?

A:海外(境外)赛选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不限国籍。

2.应为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

3.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个人或团队应承诺申报材料及比赛过程中无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失实或失信行为。

Q:海外(境外)赛项目需具备哪些条件?

A:

1.项目应为意向在国内合作(转化)的科研创新项目,或与国内单位进行科研创新合作的项目(课题),或以科研创新成果注册企业的落地计划。

2.项目所提出的科研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四)揭榜领题赛

Q: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揭榜领题赛揭榜?

A:

1.国内在站博士后人员及其团队。

2.国内已出站博士后人员及其团队。

3.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

Q:参加揭榜对接还需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A:

1.能针对张榜需求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2.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3.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5.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不能参与本单位需求项目的揭榜。

二、关于参赛时间

Q:创新赛、创业赛报名截止日期是哪天?

A:创新赛、创业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Q:海外(境外)赛报名截止日期是哪天?

A:海外(境外)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

Q:揭榜领题赛参赛揭榜截止日期是哪天?

A:参赛揭榜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前。

三、其他

Q: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的选手在6月30日报名截止后是否可以对材料进行修改?

A:在8月15日预选推荐截止日期前,省级管理员审核不通过后可以重新修改报名材料。

小编温馨提示:

1.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科学选择参赛组别和相应赛道报名参赛。

2.报名参加创新赛和创业赛的,应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所在地或项目主要参与人中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设站单位,选择参赛地区(单位),并在通过相应遴选程序后获得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

3.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

4.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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