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公示!

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共评出成果284项,其中拟授特等奖成果1项,一等奖成果35项,二等奖成果248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拟授奖教学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010-66097896;传真:010-6602196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培养质量处),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公示名单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2023年5月15日

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共评出成果572项,其中拟授特等奖成果2项,一等奖成果70项,二等奖成果500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拟授奖教学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010-66097829;传真:010-6602075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公示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23年5月15日

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共评选出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572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70项、二等奖500项。现将拟授奖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拟授奖成果的权属等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5月21日之前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16;联系电话:010-66096266;传真:010-66020434;电子信箱:jxjc@moe.edu.cn

附件: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名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3年5月15日

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在各省(区、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认真遴选推荐的基础上,教育部组织了资格审查、专家网络评审和专家会议评审,共确定2022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共570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70项、二等奖498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授奖教学成果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学与装备信息化处,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086,邮箱:jzc@moe.edu.cn,电话(传真):010-66096503。中国教育学会学术事务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邮编:100191,电话:010-84022860。

附件: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名单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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