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河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和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启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中直驻冀有关单位人事处,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着力培养和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发展潜力,培育适应河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复合型、战略型、创新型人才,根据《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12〕7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河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和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重点资助部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用于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标准每人8万元

(二)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类。重点资助每项5万元,主要资助从事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大数据、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科研项目。一般资助每项1-3万元,主要资助从事基础研究或人文社科类研究的科研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主要为新批准备案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用于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其研究方向应与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相适应。

(二)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条件

1.博士后科研项目负责人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报项目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和能源强省、交通强省、临港产业强省、制造强省、物流强省、质量消强省、旅游强省、数字河北等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具备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

4.已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面上资助、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等人选不得申报。

5.项目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报程序

申请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的设站单位填写《河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重点说明已招收或拟招收博士后情况,报各地、各有关部门汇总上报。

(二)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科研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2023年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各一式两份,与电子版同时报所在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要确保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有据可查。

2.单位审核。各设站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符合条件的按隶属关系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

3.推荐报送。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复核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出具推荐报告并盖单位公章,与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附Word格式电子版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博士后经费资助,是激励、培养我省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和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在站博士后积极参与,切实做好组织申报,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资助单位和科研项目,确保资助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设站单位要坚持科学、公正、竞争、择优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把握申报标准。着重从课题研究方向、发展潜力、可行性和创新性能力以及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真正把推动能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代表行业和学术技术发展方向的项目推荐上来。

(三)落实工作要求。请各地、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公共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311-66908222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908693

电子邮箱:hbsrstzjzcc@163.com

报送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附件:

1.河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
2.河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3.2023年河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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