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度将面向包括俄罗斯在内的34个国家继续实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一、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
奖励对象分A、B两类。其中A类为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自费留学人员;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最后一年人员。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具体要求详见项目实施细则(附件1)。A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二、实施办法
奖学金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驻俄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在俄留学人员的申请、国外初审及推荐工作。
三、申请时间及办法
1. 请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10日00:00-2023年2月20日23:59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2. 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请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其他所有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不超过5M),于2023年2月13日前发送至russia01@lxgz.org.cn。
3.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附件2)及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附件3)。(详见“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中项目介绍及申报说明栏)
四、审核推荐
驻俄使馆教育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初审并按照推荐限额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通知驻俄使馆教育处。
驻俄使馆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哲 电话:+7-499-9518393 邮箱:russia01@lxgz.org.cn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方式:
法律与综合事务部:
联系人:张博 电话:+86-10-66093968 传真:+86-10-66093966 邮箱:zfs@csc.edu.cn
信息资源部(提供技术支持):
联系人:李淼 电话:+86-10-66093306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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