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启动实施(驻以色列使馆)

为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日前,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启动202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广大在以留学人员向我处进行申报。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奖励对象分A、B两类。
1.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2.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二、申报要求
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阅读《202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一)并按以下流程进行申报。

1.网上申请
请申请人按照《202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附件二)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相关申请材料需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202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的开放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北京时间)。

2. 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完成网报后,请按照《202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附件三)要求,按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连同本通知附件四《申请人基本信息表》(Excel表)一并邮件至 educationcn@outlook.com
截至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

  三、 初审及报送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对未经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特别优秀奖人员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拟获奖人选的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附件:

附件1-实施细则2021.doc

附件2-系统使用指南2021.docx

附件3-申请注意事项2021.docx

附件4-人选名单格式20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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