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发布

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创新领军人才·科技领域)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入选后能在渝全职工作(创新创业)3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根据所在单位的不同属性进行申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所在单位属于企业的,申报人近五年有牵头实施科研项目的经历,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且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力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所在单位上一年度已经纳入R&D统计调查范围或办结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关手续。

2.所在单位属于科研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应拥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近五年主持过市级以上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在业界有较大的影响力,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所在单位上一年度已经纳入R&D统计调查范围。

二、有关要求

  1. 本次遴选支持20名左右,主要面向科研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渝科研机构、市属及区县属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含通过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市属以上转改制科研院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专指通过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
  2. 由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1)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从中央在渝科研机构和科技型央企属于2020年度R&D统计调查对象或2020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单位中择优推荐时,每家单位不超过3名;从辖区内其他科技型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区县属科研机构中择优推荐时,数量可按照不超过辖区内2020年度R&D统计调查对象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申报企业总数的5%测算、最多不超过10名。

(2)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可从2020年度纳入R&D统计调查对象的市属科研机构中择优推荐时,每家市属科研机构不超过2名。

  1. 已入选原重庆“三百”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7183829;(023)67476535;

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人才部:(023)67300853;

地址:重庆市科技局外专处1410室(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

邮编:401147;

市科技局机关党委(纪委):(023)67600056。

 

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领域)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入选后能在渝全职工作(创新创业)3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根据所在单位的不同属性进行申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所在单位属于高等学校的,申报人应为学科(专业)带头人,具备建设一流学科(专业)的能力,能胜任核心专业课程讲授任务和落实“三全育人”要求,领衔组建有结构合理、科研实力较强的学术研究团队;在学科(专业)领域有一定建树,有主持市级以上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重大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发表有高水平论文(出版专著、主编重点教材),或学科(专业)研究成果(个人作品)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国际、国家重要文学艺术奖项),或在技术革新、成果转移转化上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咨询建议被市级以上机构采纳)。

二、有关要求

  1. 本次遴选支持40名左右,其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25名左右,人文社会科学领域15名左右。
  2. 由在渝高校组织推荐,部属高校、军队院校推荐不超过8名,市属本科高等推荐不超过5名,高职高专推荐不超过2名。
  3. 已入选原“巴渝学者”特聘教授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0393037,63865672;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市教委人事处401室;

邮编:400020;

市教委机关党委(纪委):(023)63618164。

 

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创新领军人才·医学领域)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入选后能在渝全职工作(创新创业)3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根据所在单位的不同属性进行申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所在单位属于医疗卫生机构的,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处理疑难病症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临床创新及科研能力、带领团队创新开展医学技术和攻克医学难关的能力,能熟练掌握本学科专业国内外新进展,在专业领域同行普遍公认。围绕学科或专业方向在引领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等方面成效显著,取得标志性成果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所在学科专业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或主编学术专著、或主编重点教材;或担任国内外学术组织重要职务,主持重要学术活动。

二、有关要求

  1. 本次遴选支持40名左右,主要面向在渝医疗卫生机构。
  2. 区属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委推荐,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部队在渝医疗卫生单位直接向市卫生健康委推荐。
  3. 已经接受原重庆市首席医学专家、医学领军人才项目资助的人才,可以申报本专项,但研究资助经费不重复享受。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7752450;

地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704室(渝北区旗龙路6号);

邮编:401147;

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23)67706695。

 

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创新领军人才·重点产业领域)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入选后能在渝全职工作(创新创业)3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根据所在单位的不同属性进行申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所在单位属于企业的,申报人近五年有牵头实施科研项目的经历,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且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力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所在单位上一年度已经纳入R&D统计调查范围或办结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关手续。

二、有关要求

  1. 本次遴选支持10名左右,主要面向汽车(摩托车)、高端装备、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消费品、新能源、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工业企业(含软件企业)。
  2. 由企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委组织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3897023;

地址:重庆市经济信息委5014室(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邮编:401121;

市经济信息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23)63897002。

 

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创新领军人才·国企领域)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入选后能在渝全职工作(创新创业)3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根据所在单位的不同属性进行申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所在单位属于企业的,申报人近五年有牵头实施科研项目的经历,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且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力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所在单位上一年度已经纳入R&D统计调查范围或办结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关手续。

二、有关要求

  1. 本次遴选支持10名左右。
  2. 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区属国有企业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国资部门推荐,市属重点国企、市级部门直接向市国资委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7678147;

地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39室(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邮编:401121;

市国资委机关纪委:(023)67678073。

 

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域)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入选后能在渝全职工作(创新创业)3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系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为创投机构负责人(主要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骨干投资经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人所在单位属于科技型企业的,应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或上一年度取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登记编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的主导产品拥有I类知识产权;企业近三年连续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申报人所在单位属于创投机构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申报人负责的项目投资额不低于所在机构投资总额的20%,或有为单支基金募集的资本不低于该支基金总额20%的业绩,申报人负责的投资项目含有在渝投资案例。

二、有关要求

  1. 本次遴选支持30名左右,主要面向科技型企业(专指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和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已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 由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从辖区内科技型企业中择优推荐时,数量可按照不超过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科技型企业的10%测算、最多不超过10名;从创业投资机构择优推荐时,每家可推荐1名。
  3. 已入选原重庆“三百”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7183829,(023)67476535;

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人才部:(023)67300853;

地址:重庆市科技局外专处1410室(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

邮编:401147;

市科技局机关党委(纪委):(023)67600056。

 

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创业领军人才·国有企业领域)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入选后能在渝全职工作(创新创业)3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系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为创投机构负责人(主要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骨干投资经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申报人所在单位属于国有企业的,应保持高质量发展,在推动转型升级、创造经济效益、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在改革攻坚、市场开拓、扭亏脱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重大突破。

二、有关要求

  1. 本次遴选支持10名左右。
  2. 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区属国有企业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国资部门推荐,市属重点国企、市级部门直接向市国资委推荐。推荐报告中应提供企业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7678147;

地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39室(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邮编:401121;

市国资委机关纪委:(023)67678073。

 

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创业领军人才·民营企业领域)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入选后能在渝全职工作(创新创业)3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系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为创投机构负责人(主要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骨干投资经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申报人所在单位属于民营企业的,应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市场前景,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较大的影响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二、有关要求

本次遴选支持10名左右,主要面向我市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由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工商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由所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7516775;

地址:重庆市工商联505室(江北区北滨一路359号);

邮编:400015;

市工商联机关纪检:(023)67516805。

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创新创业示范团队)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入选后能在渝全职工作(创新创业)3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的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团队负责人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且近三年创新创业的业绩较为突出;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较为丰富的创新创业经验;团队的研究内容、技术领域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方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团队所在单位属于注册成立3个纳税年度以内初创期企业的,应当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团队通过自主研发使所在单位拥有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团队开发新产品上一年度带来的营销收入超过所在单位主营业务收入的30%且不低于50万元。

2.团队所在单位属于注册成立超过3个纳税年度成长期与成熟期企业的,应当属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上一年度、当年取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登记编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团队近三年开发有重大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且拥有对其发挥核心作用的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团队开发的重大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上一年度带来的销售收入超过所在单位产品销售收入的30%且不低于200万元。

3.团队所在单位属于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和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的,团队近五年取得学术界公认的标志性原始创新成果,或近五年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开发有业界公认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或上一年度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收益超过200万元。

4.团队所在单位属于创投机构的,团队近五年在管基金规模超过10亿元,或近三年有所投项目最近一轮融资后估值增长超过3倍的案例,或近三年在渝有投资盈利案例。

二、有关要求

  1. 本次遴选支持100个左右,主要面向科技型企业(初创期企业应当是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成长期与成熟期企业应当是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或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包括国家实验室和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创业投资机构(已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 由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1)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从中央在渝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型央企择优推荐时,每个单位可推荐1个;从其他科技型企业和创业投资机构中择优推荐时,数量可按照不超过辖区内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5%测算、最多不超过10个。

(2)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从市属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中择优推荐时,每家单位可推荐1个。

(3)各团队只能通过一个申报渠道,且只能申报一个团队类型。申报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团队负责人不得申报其他项目。原“创新创业示范团队”可申报“重庆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团队”,为入选团队负责人发放重庆英才服务卡,支持经费不重复享受,不能以变换团队、项目名称或更换团队成员的形式进行重复申报,一经查出,取消该团队及涉及所有成员的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7183829,(023)67476535;

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人才部:(023)67300853;

地址:重庆市科技局外专处1410室(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

邮编:401147;

市科技局机关党委(纪委):(023)676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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