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用于获选人员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医疗保险等,由内地派出单位按月转拨给获选人员。内地派出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缴纳部分。获选人员须在本通知印发6个月内赴澳门开展博士后研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本通知印发之日6个月内有获选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获选资格,将由候补人选依序递补。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赴澳门,经书面备案可适当延后。
请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获选人员,并协助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早日赴澳门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拨付资助款项;加强与澳门有关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获选人员在澳门的工作、生活情况。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要珍惜交流机会,认真努力完成各项科研工作,争取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科技创新做出贡献。
联系人:陈媛
电 话:010-62335012
附件:2021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