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精神,经单位申报、板块推荐、专家评审,对2021年苏州市科技计划(人才专项)拟立项候选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部门:苏州市科技局组织人事处(业务咨询)、资源配置处(举报)
电 话:0512-65233508(传真)、0512-65233149
地 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
邮 编:215002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