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工作启动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市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上海科创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举办2021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大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大赛以“创•在上海”为主题,旨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宣传创新创业人物,树立创新创业品牌,打造一批科技创业明星,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参赛对象

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要求,注册在本市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特征,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依据企业上年度销售规模分为小微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

三、赛事安排

(一)小微企业组

1、参赛类型

大赛分为常规赛和专题赛两大部分。同一企业在常规赛和专题赛中只能选择其一参赛,不能重复报名。

常规赛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六个行业比赛。

专题赛分为国际赛、港澳台赛、大学创业专题赛、集成电路专题赛、人工智能专题赛、生物医药专题赛、数字文化专题赛、联合赛事优秀企业专场。

2、参赛条件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2)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上年度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4)申报上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申报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网址:www.innofund.gov.cn)。

(6)小微企业组评选结果与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政策对接,还需注意如下事项:

a)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未满3次;

b)上年度企业已完成的研发经费不低于50万元。

(7)专题赛参赛企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a)国际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中有一人为外籍人士。

b)港澳台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中有一人为台湾省、香港特区、澳门特区人士。

c)大学创业专题赛:企业须注册在国家大学科技园内。

d)联合赛事优秀企业专场:企业为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指导的海聚英才创业大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主办的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市妇联主办的女性创业大赛等赛事优秀企业。

3、比赛流程

大赛将根据参赛企业的参赛类型、所属行政区域、行业领域等分组安排赛事评选,分为市赛评选和国赛选拔两个环节。

市赛评选:采用通讯评审方式。市科委组织专家根据参赛企业填报资料进行网上评审,不安排答辩。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名单,并在大赛官网和官微上予以公示、公告。

国赛选拔:根据市赛评选的评审结果,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要求和程序,采用“现场或视频路演”等方式筛选确定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并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优胜企业名单在大赛官网和官微上予以公示。

(二)成长企业组

1、参赛条件

除上述小微企业组(4)、(5)条件外,还需满足: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至2亿元之间,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含)以后。

(3)前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的企业(包括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2、比赛流程

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对接,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要求和程序,采用“现场或视频路演”等方式择优确定推荐国赛的入围企业,并在大赛官网和官微上予以公示、公告。

四、支持政策与大赛服务

本届大赛将对接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金融等相关政策,择优推荐至市各类人才计划。同时作为“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地方赛区唯一参赛渠道,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将吸纳更加广泛的投融资机构和创业组织参与,并提供创新创业服务。

(一)所有参赛者

可获得由各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创业学堂”和“导师一对一”服务,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鼓励运用网课、直播形式开展。

(二)入选企业

1、小微企业: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支持,以及大赛免费提供的“创孵学院”培训和“梦想沙龙”服务。

2、成长企业:根据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排给予有关支持。

(三)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

1、符合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要求的,可择优推荐至科技部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并获得赛前“未来之星•导师面对面”辅导资格。

2、可获得大赛合作银行给予企业的贷款授信支持。

(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

可免费获得“未来之星•创始人训练营”辅导。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1、小微企业组:4月28日9:00至5月19日16:30。

2、成长企业组:按照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

(二)报名渠道

1、小微企业组: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

2、成长企业组:通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参赛。

六、活动信息

赛前、赛中及赛后,大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系列活动,包含赛事培训、政策培训、科技金融、专业技术、企业能力提升、企业/项目展示等服务。鼓励创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大赛,并提供导师、培训、融资等深度服务。参赛者可以通过关注大赛官网和官方微信号,了解更多服务信息,自愿报名参加有关的辅导、培训和活动。

(一)官方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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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赛官网:http://cyds.shtic.com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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