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科协“一带一路” 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为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深化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国科协2021年重点任务安排,现启动实施2021年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建设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2021年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报《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于5月2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2021年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切实推动中国科协“一带一路”科技人文交流工作走深走实,按照中国科协“1-9-6-1”工作布局和打造“科创中国”“科普中国”“智汇中国”“科技共同体”要求,配合2021年中国科协“合作发展年”主题,中国科协将启动实施2021年“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平台建设项目”)。

一、项目宗旨

以积极参与国际民间科技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为目标,提升中国科协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主渠道作用,搭建有效民间科技人文交流平台,形成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治理的新机制和新体系,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二、项目设置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目标,充分利用民间科技交流渠道,通过组织赋能形成有机体,助力全国学会国际化能力提升,以共享成果的方式积极服务国家科技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学术交流合作、科学传播普及、人才流动、技术转移、民心相通等层次合作,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升我国在国际科技治理体系中的能力和地位。

(一)培育成立“一带一路”区域科技组织/联盟(编号KXPT-2021-1)

项目内容:围绕“科创中国”“科普中国”“智汇中国”“科技共同体”平台建设需求,重点在科技经济融合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和中青年人才交流、数字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工程能力建设等方面,逐步培育并发起成立以我为主导,由“一带一路”国家科技组织或已有的国际科技组织共同参与的“一带一路”区域科技组织/联盟,形成协同合作、共同建设的机制,助力中国深度参与国际科技治理。

资助方向:

1.围绕“科创中国”建设,支持培育成立“一带一路”国际技术交易联盟;

2.围绕“科普中国”建设,支持组织构建“一带一路”数字经济科学传播网络;

3.围绕“智汇中国”建设,支持组织构建“一带一路”高端科技智库协作网络;

4.围绕构建“科技共同体”,支持培育成立国际科技组织/联盟、“一带一路”工程(师)组织/联盟和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联盟;

5.其他有利于促进“一带一路”科技人文交流的项目。

项目数量:5项

资助金额:40万元/项/年

项目资助周期:3年

(二)与“一带一路”国家科技组织联合共建研究/培训中心(编号KXPT-2021-2)

项目内容:围绕“科创中国”“科普中国”“智汇中国”“科技共同体”平台建设,重点在科技经济融合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和中青年人才交流、数字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工程能力建设、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方面,与“一带一路”国家科技组织等建立联合研究或培训中心,开展联合研究,培育科技人才,培养国际组织任职人才,推广中国科技成果和标准,为建立“一带一路”科技共同体创造良好氛围。

项目数量:10项

资助金额:30万元/项/年

资助周期:3年

(三)开展多边国际交流合作(编号KXPT-2021-3)

项目内容:围绕“科创中国”“科普中国”“智汇中国”“科技共同体”平台建设,与“一带一路”国家科技组织等在相关领域发起国际交流计划或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签署合作协议,形成多边协作网络。重点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和中青年人才交流项目,通过项目路演等形式,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介中国的科技成果、产品、服务和人才等。

项目数量:22项

资助金额:20万元/项

资助周期:1年

(四)专题调研(编号KXPT-2021-4)

项目内容:为进一步促进项目高质量发展,推动“十四五”及今后更长时期全球科学共同体开放、交流与合作,形成一批针对“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的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本项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状况分析、科技人员国际流动和技术转移中的合规性研究、女性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工作者、海外华人科技工作者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现状分析,以及“一带一路”建设对国内科技团体影响研究等方向。

项目数量:6项

资助金额:15万元/项

资助周期:1年

三、项目要求

(一)申报方式

平台建设项目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

(二)申报对象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及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科协及其直属单位;“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所在的地市级科协及其直属单位;中国科协和中央部委直属事业单位;建立科协组织的高等院校和企业;科研机构和相关智库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熟悉中央财政项目实施管理,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一个申报主体只可申报一类项目。

(四)组织管理

平台建设项目由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负责,申报、评审、中期检查、验收、日常管理等具体工作由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承担。

(五)经费用途

项目经费可用于与项目有关的以下支出:

1.运行经费包括日常办公经费、国内差旅、劳务费等。

2.国际交流经费包括出访和接待等。

3.在华举办国际活动费用包括会议费等。

4.培训经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

5.调研经费仅限于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劳务费、差旅费、出版费、通信费、材料费等。

(六)申报时限

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通过中国邮政快递寄送至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16室(邮寄材料包封外请备注申报项目名称),收件人:张璐,联系电话:010-87095881,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Word版请发送至邮箱:zmpingshen@163.com。

(七)入选通知

申报截止后,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将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未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入选单位接到通知后,应于30天内与国际联络部签署项目合同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一)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应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合同签署后,不能任意变更合同书所列内容。如因故未能正常履行合同或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包含预期绩效、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支出预算明细),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国际联络部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调整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调整措施加盖公章,经国际联络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资助周期为3年的项目,每年底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需于下一年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审核通过后拨付资助经费。验收不合格者终止资助或视情调整资助经费。中国科协根据项目年度预算状况,保留调整项目经费权利。资助周期为1年的项目,采取年度资助方式,每年发布项目通知并组织公开申报评审,于年底进行验收。

(四)项目实施接受国际联络部监督和指导。项目单位应配合项目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成果、总结、验收、绩效自评等相关材料。项目年度验收完成后,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单晓娜

座   机:010-62173499

电子邮件:shanxiaona@cast.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703,1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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