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人工智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重点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和计财处相关要求,《2021年度人工智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经人工智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即日公开发布。现将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研究方向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2021年度人工智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二、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资助条件及结题要求:

1、面向国内外高校、企业以及研究院、所,从事人工智能相关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

2、课题组由课题组长、课题组成员组成。课题成员组应形成一定的学术梯队。课题组设组长一人,没有课题组成员的课题,原则上不予支持。重点项目须有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作为主持人。

3、申请者作为课题负责人,曾主持和在研人工智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现有四川轻化工大学其他平台项目在研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4、申报人须有硕士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非博士学位且非副高级以上职称需两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并填写项目申报推荐意见表,否则不予批准。

5、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6、申报项目的研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点项目不超过三年。执行时间以项目下达时为准。为规范项目管理,申报书中项目起止时间应填:2021年7月1日-2023年7月1日。

7、一般项目成果必须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A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一篇

B两篇中文核心

C两篇三大检索论文;

重点项目成果必须完成一项专利,同时通过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同时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A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两篇;

B或4篇中文核心

C三大检索论文,

8、项目结题成果必须署名“人工智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或“Artificial Intelligence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Province”,否则不予认可。

9、四川轻化工大学以外负责项目,必须有一篇中文核心论文或SCI、EI期刊署名人工智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或“Artificial Intelligence KeyLaboratory of Sichuan Province”为第一单位。

10、申请专利时,必须将“四川轻化工大学”作为申请单位之一。

11、重点实验室如设立招标项目。申报重大专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人工智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未结题者,如已经形成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的,通过实验室专家论证,可以申报重大专项项目;

(2)形成相关产品、发明专利;

(3)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4)通过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并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作为结题的基本条件。

12、项目立项后,结题前,请项目组在每年8月30日前,将统计项目研究成果,产生的成果(论文、专利)扫描件,及时发送到实验室邮箱。

三、本次开放基金项目受理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截止,申报单位和个人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申请书、评审书各一式3份、电子文档及项目负责人详细联系方式报送材人工智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项目指南、申请书、评审书、计划任务书)请从重点实验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rgzn.suse.edu.cn/)。申报电子文档发送susergzn@163.com。

地址:四川宜宾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  A8 425

邮编:644000

电话:0831-5980247

手机:13890028629

电子信箱:susergzn@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

人工智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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