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76号)的有关要求,现转发《“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指南方向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第二批项目经与有关合作方磋商议定,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将设立8个指南方向,支持与7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项目任务数79-82项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2.578亿元,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具体指南方向及要求如下:
1.1 中国和以色列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1.2 中国和日本理化学研究所(RIKEN)联合资助项目
1.3 中国科技部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联合研究项目
1.4 中国和欧盟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机制研究创新合作项目
1.5 中国和丹麦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1.6 中国和挪威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1.7 中国和马耳他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1.8 中国和克罗地亚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第一批港澳台项目
为推进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促进内地与香港科技创新资源互联互通,推动协同攻关、解决共同关注的科技问题,提升创新能力协同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共同繁荣,本专项 2021 年度支持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本批次指南将设立1个指南方向,拟支持项目数20-25个,国拨经费总概算0.5亿元人民币。具体指南方向如下:
1.1 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二、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4月1日8:00至5月21日16:00。
2.组织推荐。吉林省科技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将推荐至中国科技交流中心。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010-68598010,zfj@cstec.org.cn。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010-68572160,sisticp@cstec.org.cn。
5.吉林省科技厅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国际合作处 王冰 0431-88956092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76号)
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3.“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4.“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
5.“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吉林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