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公布

一、实验室简介

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首批设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之一,主要创建者是新中国光学事业的奠基人、两院院士王大珩先生。实验室依托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扎根应用光学前沿技术领域,坚持高、精、尖的技术理念,推动应用光学技术创新与应用的发展。

实验室定位:(1)面向国家战略需求,攻克关键产业、重大工程、重大科学装置中的应用光学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技术桎梏,推动我国应用光学高技术产业的发展;(2)面向应用光学前沿领域,开展应用光学新原理、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应用等方面的创新研究工作,创立应用光学交叉学科技术创新与应用的新方向;(3) 培养应用光学及相关领域的高技术人才。

实验室学科布局:空间光学、短波光学、液晶光学、微纳器件与生物光谱、光谱技术与应用、高光谱载荷技术、二维光电子材料等。

为了推动应用光学技术发展与应用,集思广益,扩大交流,营造开放的学术氛围,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促进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培养高层次的创新人才,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

二、资助类型:

2021年度实验室重点在以下方向寻求科研合作与交流:

1、技术开发类:针对实验室现有学科技术领域,瞄准技术需求与应用需求,增强相关学科技术的深度与广度,促进技术研究与应用的衔接,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2、技术探索类:针对应用光学技术发展前沿,鼓励申请人自由申报,开展探索性应用光学新技术研究。

三、申请要求及评审

1、申请人不限国籍,需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每位申请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一项开放基金课题,在研开放基金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的开放基金课题。

3、技术开发类课题申请需要至少一位实验室在职正式研究人员作为室内合作者共同申请,合作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探索类不需要合作申报。

4、申请者根据本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申请书模板在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http://www.sklao.ac.cn)“资料下载”中下载。

5、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受理工作,并组织项目的评审,获批项目由实验室主任签署审批意见;由重点实验室下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

6、在申请书的基础上,根据批准通知,认真填写《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任务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依据。

7、课题获得资助后,课题负责人自动成为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鼓励来实验室进行访问研究工作。

8、开放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

四、受理时间及方式

1、自本基金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准)。

2、申请书要求纸质版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fuyang@ciomp.ac.cn。纸质版与电子版完全一致,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申请。邮寄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3888号(付洋收),15504438895,邮编130033。

五、基金资助及管理

1、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平均资助金额约为8万元,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

2、在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需每年提交一次课题进展报告;开放课题研究期满,必须在3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的论文。

3、开放课题的完成需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SCI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或者第二标注单位。

4、经开放基金资助所产生的研究论文和其他成果,应标注“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或“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pplied optics”。

5、开放课题的经费使用,按照科技部和财政部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同时遵守依托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洋

联系方式: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

邮政编码:130033

电子邮箱: fuyang@ciomp.ac.cn

实验室网页:www.sklao.ac.cn

实验室微信公众号:Sklao_ci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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