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定位

按照省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2021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及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的安排部署,围绕落实《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以重大科技项目为牵引,以重大创新平台为支撑,以重大机制创新为保障,依托布局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提高创新供给质量,推动发展动能转换,着力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新高地。

二、支持重点

(一)整合重构科技创新平台。发挥“兰白两区”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集中配置优势科技资源,积极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抢抓国家建设高水平实验室体系的有利契机,发挥中央在甘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和兰州大学创新优势,整合省属院校、科研机构资源,强化兰州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基础条件和能力支撑。

(二)改善优化科技生态环境。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和改革政策协调配套不够与创新活力亟需释放的矛盾,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础研究,突破人才发展瓶颈。推进科研攻关组织模式创新,遴选出带动性强的“揭榜挂帅”项目,面向全社会进行招标。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依托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开发科研助理岗位。

(三)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大企业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权,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主体作用。依托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集聚行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创新要素和高校、院所科研力量,形成融通创新格局,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四)加快发展民生科技。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典型脆弱生态系统恢复评价、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治理、节水与资源高效利用、应对气候变化、陇药大品种开发利用、新药研发、重大疾病诊治、突发传染病防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公共安全技术防范。

(五)突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围绕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化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合作,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与应用,探索全链条、集成式、系统化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路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一站式、精准化、零距离服务。

三、组织方式

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按照“常年受理、定期评审、分批下达”的项目管理模式,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全省发展的科技创新问题和技术需求,筛选、凝练科研项目。

(一)推进科技管理流程再造。按照优势突出领域“必保”、核心关键方向“必争”、高端前沿布局“必跟”的思路,推进科技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实施省级科技计划指南(“1”指南)和专项申报指南(“N”指南)相结合的方式,围绕重大项目随时发布“N”指南,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的精准性和导向性。

(二)布局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积极开展科研项目实行定向组织和直接委托的方式,发挥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聚焦千亿元产业集群培育和百亿级园区建设,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思路,围绕强链、延链、补链布局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集聚“政产学研用”资源,梳理“卡脖子”技术清单,瞄准制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核心关键技术,依托企业创新联合体、重点平台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突破产业转型升级的瓶颈难题,培育形成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

(三)完善科技专家咨询制度。组织高水平、多学科行业专家队伍围绕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科技战略、科技预算等方面开展专题咨询,组织遴选和推荐优质项目,多方面听取和吸收意见建议,切实提高项目质量,更好发挥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的重要决策支撑作用。

四、计划体系

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按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等4类组织实施。

(一)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分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等领域组织申报。

工业领域。重点围绕石油化工、有色冶金、军民融合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和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据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实施核心关键技术攻坚,开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新产品和具有全局影响、带动性强的成套装备,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

农业领域。精准对接全省农业产业发展瓶颈制约和依靠科技解决的重大问题,联合农业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围绕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农业机械装备、农业绿色生产、耕地质量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甘味”农产品精深加工、中药材标准化与产地加工、循环农业、节水灌溉、旱作农业、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绿色防控等领域开展协同攻关,攻克“卡脖子”技术和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农业领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我省发展高附加值特色农业提供科技支撑。

社会发展领域。重点围绕黄河甘肃段河流生态健康评估监测、陇东陇中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八步沙及河西走廊典型区域防沙治沙关键技术、甘肃典型脆弱生态系统健康评估与预警技术、甘肃重点地区地震预测预警新方法与新技术、老龄人口综合干预技术、干细胞/仿制药/细胞免疫疗法/生物疫苗等重大生物医药技术开发应用、陇药大品种大品牌的开发和产业化、甘肃方剂的开发利用、社会治理与平安甘肃建设关键技术、嘉陵江流域尾矿治理、高耗水产业工业节水关键技术、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等方向组织实施。

国际科技合作领域。重点支持融入国家多边科技合作机制开展联合创新,坚持目标、需求、结果三个导向兼备,在有色金属、生态农业、生物医学、装备制造、新材料等5个重点领域共建联合实验室,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二)重点研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分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等领域组织申报。

工业领域。重点围绕装备制造、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技术集成利用、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以及传统产业“三化”改造等方向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集成创新;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发,以项目实施培育带动科技型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农业领域。以“牛羊菜果薯药”、现代种业等优势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共性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科学问题为主攻方向,支持省内各创新主体重点围绕现代生物育种技术、智慧农业、农业绿色发展、现代食品加工、农业环境保护等新形势下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需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及集成示范推广,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社会发展领域。重点围绕高寒区污水处理技术、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烟气除尘净化等水、土壤和大气污染防治,洪涝灾害、气象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防,生态安全评估,生态损害赔偿鉴定与评估关键技术,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城镇节水技术与产品研发,常见重大疾病整治,突发传染病防控,人口出生缺陷干预,陇药大品种开发利用,医用检验检测技术与产品研发,医疗器械产品研发,动漫设计、视频特效等文化旅游产业关键技术,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关键技术,安全生产与消防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国际科技合作领域。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为支撑,以具备国际科技合作基础的科研团队为依托,面向中东欧、中非、周边国家及国际合作组织,优先支持智慧农业、先进制造、生命健康、信息技术、环境科学、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开展联合研发、推进技术转移与示范、促进科技人文交流。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含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软科学、民生科技、区域科技合作与创新发展等专项。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含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的研发项目,包括: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中试以及规模化生产;具有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产业优势,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技术创新项目;鼓励并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节能减排有利于环境保护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及各类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创业项目。

2.软科学专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复杂的决策问题,重点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人才激励办法、科研诚信和科研绩效评价、科技支撑生态产业发展、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及应用、科普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外国专家服务甘肃工作机制、“一带一路”国家合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等领域,为决策科学提供战略性研究。

3.民生科技专项。以服务保障民生需求为根本宗旨,重点在民生领域开展适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科技支撑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使更多科技成果惠及民生。分为社会发展专题、乡村振兴专题。

社会发展专题:重点围绕城镇人口养老服务、慢性疾病诊治、医疗信息化技术推广应、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利用、智慧社区治理、城镇化发展、重大自然灾害预测预防等领域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开展集成和示范应用。

乡村振兴专题:围绕解决制约我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支持各类创新主体集成应用一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强化科技对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供给。支持以科技特派员牵头,引导农村实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和示范推广;支持建立一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支持与东部帮扶市有合作基础的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强协作,为我省帮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提质增效提供内生动力。

4.区域科技合作与创新发展专项。围绕我省十大生态产业发展,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跨区域合作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以及全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展需求,加强产学研跨区域深度合作,优先支持布局在兰白自创区、兰白试验区及与省科技厅建立厅市会商机制的市(州)项目。着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完善创业培育服务,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打造高质量双创载体;因地制宜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突出区域创新特色、带动区域产业提升、培育和壮大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绿色化、品牌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加强区域协作,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申报主体需为企业或科研院所等单位。优先支持省级高新区、创新型县(市、区)推荐申报的项目。

(四)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

1.创新基地专项。科技创新基地专项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大类统筹布局。继续优化整合现有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重点实验室(含研究中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技术创新中心,以培育和建设兰州综合性科学中心为目标,围绕《兰州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中的重点任务,采取“自上而下、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实施。

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面向全省疾病防治需求,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协同创新网络为支撑,开展联合攻关、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提升全省疾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围绕甘肃省疾病防控战略需求,重点在主要疾病领域和临床专科布局。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主要面向我省重点学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发展需要,开展长期、系统的科学观测、试验、示范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具备2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和5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野外站建设单位为一级法人单位,学科领域按一级学科申报。

2.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重点围绕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含科技项目第三方机构管理体系、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科研经费监管体系)、实验基地建设、大型科研及中试生产装置装备、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通过对优势突出,研究与开发方向明确且具备进一步发展基础条件的省属科研院所进行重点支持。

3.科技人才专项。通过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基础研究创新群体等计划组织项目。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坚持自由探索和需求导向相结合,按照一般项目、青年科技基金、重点项目等三个层次组织。一般项目、青年科技基金项目要求研究目标明确、集中,研究内容不宜大而全;重点项目主要对接我省十大生态产业发展需求,凝练明确的科学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源头创新,重点向创新基地倾斜。

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推荐书扫描后附在申请书最后);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立足我省优势学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着力发现和培养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层次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加速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项目申请人不超过38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有主持国家项目(课题)经历,近5年在本研究领域公认的重要期刊上发表有影响力的代表作3篇以上。

(3)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主要围绕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需求,培养和造就一批在某一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优势的高水平人才团队。

项目申请人一般不超过50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主持国家项目(课题)经历。项目申请单位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在申请书中明确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其它单位申报不予受理。

(4)甘肃省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重点围绕高端外国专家在开展前沿领域研究、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需求组织。

五、申报流程

1.申报。通过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申报网址:https://kjt.gansu.gov.cn/Program)。由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自本通知发布起至5月5日内完成推荐受理,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完成本年度首批项目评审工作。

科技重大专项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的项目须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的研究平台。定向组织的科技重大专项将随时发布项目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受理和评审。依托企业创新联合体、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企业组织申报的科技重大专项须配套自筹经费,自筹经费总额与财政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2:1,并提供自筹经费证明材料。

各单位依据《指南》申报的产学研联合项目、东西部协作扶贫专项、国际科技合作须提供合作协议。

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网上申报。

2.审核受理。

省科技厅有关主管部门会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进入系统的项目进行审核受理,按程序组织项目论证评审。

3.材料报送。

(1)申报项目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项目纸质申报书(申报书份数一般为1份),报省科技厅主管处室或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2)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项目需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项目实施基础条件相关视频及照片(视频播放时长限制在3至5分钟,大小不超过30M;照片不超过3张,合计大小不超过10M)后,方可提交项目电子申报书。

(3)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和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申请人申请材料以网上申请材料为准,不报送纸质文本,各依托单位仅需报送一份项目推荐清单纸件文本。

4.说明

(1)项目申请人已获得青年科技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次申请该类项目。

(2)项目申请人已获得“国家四青”、“西部之光”和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等同层次或以上层次项目支持的,不得再次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3)每个重点实验室组织申报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不超过1项,有在研该类项目的重点实验室,本年度不再推荐。

(4)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人限申报1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新申报项目;连续两年申请同类项目未获得资助的,本年度暂停申报同类型项目一年。重点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单位申报项目总数的10%。

六、联系方式

序号

计划类别

领域

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1

科技重大专项

工业

高新处 0931-8825719

农业

农村处 0931-8871819

社会发展

社发处 0931-8885146

国际合作

国际处 0931-8885136

2

重点研发计划

工业

高新处 0931-8825719

农业

农村处 0931-8871819

社会发展

社发处 0931-8885146

国际合作

国际处 0931-8885136

3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含“科技小巨人”)

企业发展

规划处 0931-8821779

民生科技

社会发展

社发处 0931-8885146

乡村振兴

农村处 0931-8871819

区域科技合作与创新发展

区域处 0931-8583683

软科学

政策处 0931-8834614

4

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

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

创新基地

资管处 0931-8882079

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建设

创新基地

基础处 0931-8828052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创新基地

规划处 0931-8885176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创新基地

资管处 0931-8882079

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

创新基地

基础处 0931-8828052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

创新基地

社发处 0931-8885146

杰出青年基金

人才计划

基础处 0931-8828052

基础研究创新群体

人才计划

基础处 0931-8828052

自然科学基金

人才计划

基础处 0931-8828052

省青年科技基金计划

人才计划

基础处 0931-8828052

甘肃省高端外国专家计划

人才计划

外专处 0931-8885059

项目管理第三方机构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0931-8500324

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0931-8732559

省计算中心 0931-8803756

技术支持

0931-8817548

甘肃省科技厅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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