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才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建设,鼓励支持 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积极推动江苏企业科技创新和江苏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研究,现将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引进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 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 投入高校院所 30 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请人才和人才派出单位协助),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请各地人才办、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四、申报受理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工作(请各设区市汇总后统一报送)。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五、申报要求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须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 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项目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截止时间5月30日。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胶装后报送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报送清单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A4型纸张,注明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中的 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必须为原件,副本可以是原件的复印件)。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审核,保证质量。请各设区市6月10日前将推荐报告和汇总表对口报送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咨询电话:025—83363139(省科技厅)。
附件:1.申报条件
2. 申报材料清单
3. 申报补充说明
4. 真实性承诺书
5. 项目申报书
6. 合作协议书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