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5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青年学者依托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申报海外优青项目,做原创新药,育药学新人,共创美好未来!
01
学院介绍
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成立于2000年2月26日,由上海交通大学和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共建。药学院传承上海交通大学追求卓越的信念,以建设世界一流药学院为奋斗目标,践行知识传授、能力建设、人格养成和价值引领的“四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以本科教育为立院之本,以研究生教育和科研为强院之路,充分发挥学科齐全、研究力量雄厚的优势,坚持教学和科研并重,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具有竞争力的研究型和创新型药学领域人才。
药学院建院以来,本着“构建完整的药学研究体系,在新兴领域异军突起”的发展方针,经多年发展和优化整合,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绩。2016年,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药学学科进入A类学科,2017年被列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目前,药理学和毒理学在US NEWS世界大学专业排名中位于第8位,ESI全球高校学科排名进入前1‰,QS学科排名第73名;药学与制药科学在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第13位。
学院拥有创新免疫治疗全国重点实验室,细胞工程及抗体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市药物靶标发现及递送前沿科学研究基地,上海市手性药物分子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小分子免疫药物研究中心、创新药物靶标发现公共平台、药学交叉(Pharm X)中心等重要平台;聚集了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在内的讲席教授、特聘教授、长聘教授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形成了以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为主体的学术骨干队伍,在药物化学、化学生物学、生物技术、药理学、药剂学、天然药物及生药学等研究领域引领学科发展,在Science、Immunity、Nature Microbiology等国际知名期刊发表数百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多个药物获得临床试验许可,多项优质成果实现转让。
唯才是举,思贤若渴。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诚邀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依托申报优青项目(海外),扎根交大,共创一流!
02
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项目旨在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03
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04
招聘方向
1.药理学:尤其是神经药理,肿瘤药理,免疫药理,心血管药理等;
2.毒理学、药物代谢学、化学生物学、合成生物学、结构生物学、微生物药学、生药学、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精准药物设计等;
3.临床药学和药事管理;
4.抗体药物、基因编辑、疫苗等相关领域。
05
待遇保障
薪酬:参照世界一流大学相应职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科研经费:根据国拨经费额度1:1配套,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持;
团队建设:优先支持科研团队建设,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办公实验空间:提供不少于100平米的办公环境和实验空间;
住房条件:提供有竞争力的房贴,同时协助解决住房问题,过渡期可租住全装修人才公寓;
其他:依托附属学校及附属医院资源,协助解决子女入学,提供健康保障。协助办理落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06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