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18万!中国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指南

2025年将组织开展第 3 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联合资助(特别资助)。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设立,旨在瞄准国家及天津市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资助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海内外优秀博士,进入天津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国家及天津市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

2025年计划资助3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8万元。

2025
要点提炼

1. 本项目属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项目。

2. 申请人可以是拟进站博士,也可以是在站博士后。

3. 申请人须依托天津市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

4. 联合资助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在同一站期间,已获得过上述三个项目其中之一,则不能再申请其他两个项目。

5. 联合资助和面上资助可以同时申请,也可以同时获得资助,即:在同一站内,既可以获得一次面上资助,也可以获得一次联合资助。

提醒

未联系到博士后工作岗位的申请人,可直接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22-83218124/83218401/8386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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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拟进站或已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 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为2024年3月1日(含)以后进站,进站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未超过 3 年。

3. 拟进站人员须依托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且不得变更合作导师;在职身份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

4.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31日后出生)。拟进站人员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满足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年龄要求。

5. 进站学科属于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为下表中所列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6. 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7. 获资助的拟进站人员须在资助名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在申报依托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办理进站手续,并应符合博士后进站相关要求,逾期视为放弃资助资格;办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不得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其他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同时获选。在上述项目未公布获选结果前,可以同时申报。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研究方向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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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 申请书

在线填写,由系统生成。

2. 身份证明材料

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拟进站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新近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无须提供身份材料。

3.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中国博士后网站及申报系统中有模板供下载。

4. 科研成果材料

指《申请书》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

以上第2-4项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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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指标
4
 
工作安排
 
 
第3批
 

3月1日-3月31日

个人线上申请。

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申请书》并提交。

4月1日-4月10日

设站单位审核。

4月11日-6月下旬

天津市人社局审核。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评审。

地方支持

1.对天津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均须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毕业或出站2年内留或来津工作,且与天津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给予每人3年共20万元奖励资助

2.设立博士后创新岗位,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世界排名靠前高校或学科及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全职到天津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科技创新研究工作。人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近2年内博士毕业。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100名,入选天津市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联合资助等国家博士后重点资助项目的人员直接纳入博士后创新岗位,给予每人2年共20万元奖励资助

3.博士后出站留或来津工作,对入选经天津市认定的国家博士后重点资助项目全职引进的博士后,出站留津后可给予3年共30万元资助;入选天津市博士后创新岗位的全职引进的博士后,出站留津后可给予3年共20万元资助

4.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用于支持优秀博士后培养、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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