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天津市杰出人才评选工作已于日前结束。根据《天津市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暂行办法》,现将第三批天津市杰出人才拟当选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8日至3月14日(共计7天)。
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可向天津市杰出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反映,并请签署真实身份信息,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办公室及相关人员对异议者身份及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受理部门:天津市杰出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和平区和平路287号天津市科协218室
邮政编码:300041
联系电话:27126427
天津市杰出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