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加州大学河滨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Riverside)、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田纳西大学(University of Tennessee)合作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以上7所学校分别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5年共将选派并资助不超过240名中国优秀青年赴上述美国高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开展博士学业联合培养。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和各受理单位按照项目简章要求(详见链接内容或在“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美国”中查找),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网上申报和人选推荐等各项工作。有关时间安排如下:
-2024年10月7日前:申请人完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网上申请并提交材料。申请人需同时自行联系美方,熟悉其申请流程,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2024年10月14日前:中方受理单位审核及推荐。
-2024年11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公布录取结果。候选人需同时按照外方要求自行完成美国校方申请流程,具体申请截止日期以校方官网通知为准。
-2025年2月底前:各试点项目学校陆续确定校方美方录取人员。
-2025年3月开始: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如在此时间前已拿到中外双方录取通知书,可随时提交补充材料,并着手办理派出手续。
-2025年12月底前:录取人员派出。
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电话:010-66093951
邮箱:md1@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申请与选派工作流程

项目指南
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
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创立于1965年,隶属于加利福尼亚大学系统,是公立研究型大学,被誉为公立常春藤。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州大学欧文分校(University ofCalifornia, Irvine, https://www.uci.edu/ )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5年双方将继续联合资助优秀中国青年赴该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不超过45人/年
2.选派类别:
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15人/年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30人/年
3. 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留学与资助期限:12-24个月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留学与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48个月,具体以校方博士学制为准。
4.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仅限加州大学欧文分校亨利·萨谬理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和社会科学学院的相关学科专业领域(详情参见附表)。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前24个月的学费(含国际学生学费)、中国政府规定标准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提供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4个月的学费(含国际学生学费)、中国政府规定标准的奖学金生活费(包括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在学生保持良好学业成绩的情况下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第3年起的全额学费和健康保险,另将以助学金、助教或助研形式提供生活津贴,使其所获得资助水平与在同一项目就读的其他博士研究生一致;录取至亨利·萨谬理工程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欧文分校将为录取人员争取助教岗位等机会。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选拔对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3.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在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自费在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并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
3.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
(四)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入学通知书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出具的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但必须按照加州大学欧文分校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完成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硕士或博士申请流程。
(五)申请人须满足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硕士/博士语言要求,同时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五、中美双方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中方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2024年10月7日前,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国内申请人入口、国外申请人入口)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合作奖学金”。
2. 推选单位审核推荐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 受理单位审核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附件:受理单位一览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受理单位应于2024年10月14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4.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审核/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4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审核/评审程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人员名单告知美方。
(二)美方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申请人按照校方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向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申请博士/硕士入学资格。具体时间安排及流程以校方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2. 加州大学欧文分校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名单和自身要求,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评审程序,确定美方录取人员,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本人及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录取人员派出
2025年3月开始,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如在此时间前已拿到美方录取通知书,可随时提交补充材料,并着手办理派出手续。
七、联系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951
Email:md1@csc.edu.cn
2.加州大学欧文分校
Email:lwu@uci.edu (亨利·萨谬理工程学院)
Y3chen@uci.edu (人文学院)
gersonja@uci.edu (社会科学学院)
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
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University ofCalifornia, Davis)创立于1905年,隶属于加利福尼亚大学系统,是一所美国顶尖的公立研究型大学,被誉为公立常春藤,2024年U.S. News全球最佳大学第67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University ofCalifornia, Davis, https://www.ucdavis.edu/)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5年双方将继续联合资助优秀中国青年赴该校开展博士学业联合培养。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不超过10人/年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 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6-24个月
4.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双方确定的重点资助领域为农业,专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壤科学、动植物科学及食品科学。其他领域的相关申请亦可考虑,如:环境科学、工程学、健康科学、社会科学,及其他物理和生物科学。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联培博士最长24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包括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在学生保持良好学业成绩的情况下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所必需的资源及设备。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选拔对象: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五)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邀请信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出具的邀请信,但必须按照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完成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申请流程。
(六)申请人须满足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联培博士语言要求,同时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七)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五、中美双方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中方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2024年10月7日前,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国内申请人入口、国外申请人入口)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合作奖学金”。
2. 推选单位审核推荐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 受理单位审核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附件:受理单位一览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受理单位应于2024年10月14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4.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审核/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4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审核/评审程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人员名单告知美方。
(二)美方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申请人按照校方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向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申请联培博士邀请信。具体时间安排及流程以校方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2.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名单和自身要求,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评审程序,确定美方录取人员,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本人及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录取人员派出
2025年3月开始,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如在此时间前已拿到美方邀请信,可随时提交补充材料,并着手办理派出手续。
七、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951
Email:md1@csc.edu.cn
与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
与美国达特茅斯学院
一、奖学金简介
美国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创立于1769年,位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是一所美国顶尖私立研究型综合性大学。达特茅斯学院也是八所常春藤盟校(Ivy League)之一。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https://home.dartmouth.edu/)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5年双方将继续联合资助优秀中国青年赴该校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不超过15人/年
2.选派类别: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
3. 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不超过60个月(中方资助期限48个月)
4. 选派专业:该校全部学科领域。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博士研究生在达特茅斯学院学习第一至第四年50%的学费、中国政府规定标准的生活费(包括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达特茅斯学院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第一至第四年50%的学费,并提供生活补贴,使奖学金获得者获得的生活费自主总额达到达特茅斯学院现行博士研究生生活费资助标准。达特茅斯学院提供奖学金获得者自第五年起至其完成博士学业所需年度的学费及生活费。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选拔对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3.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在达特茅斯学院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自费在达特茅斯学院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并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四)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入学通知书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但必须按照达特茅斯学院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完成达特茅斯学院博士申请流程。
(五)申请人须满足达特茅斯学院博士语言要求,同时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达特茅斯学院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达特茅斯学院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达特茅斯学院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五、中美双方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中方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2024年10月7日前,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国内申请人入口、国外申请人入口)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合作奖学金”。
2. 推选单位审核推荐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 受理单位审核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附件:受理单位一览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受理单位应于2024年10月14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4.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审核/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4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审核/评审程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人员名单告知美方。
(二)美方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申请人按照校方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向达特茅斯学院申请博士入学资格。具体时间安排及流程以校方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2. 达特茅斯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名单和自身要求,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评审程序,确定美方录取人员,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本人及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录取人员派出
2025年3月开始,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如在此时间前已拿到达特茅斯学院录取通知书,可随时提交补充材料,并着手办理派出手续。
七、联系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951
Email:md1@csc.edu.cn
2.达特茅斯学院
Email: Patricia.A.Spellman@dartmouth.edu
与美国圣母大学
一、奖学金简介
美国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创立于1842年,是一所私立研究型大学。美国25所“新常春藤”名校之一。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Notre Dame, https://www.nd.edu/)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5年双方将继续联合资助优秀中国青年赴该校学习。
二、选派计划
1.2025年资助名额:不超过40人/年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 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6-24个月
4.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圣母大学全部学科领域。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4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圣母大学提供联培博士生学习期间开展研究的必须设备。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选拔对象: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四)圣母大学联培博士邀请信: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圣母大学出具的联培博士邀请信,但必须按照圣母大学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完成圣母大学联培博士生申请流程。
(五)申请人须满足圣母大学语言要求,同时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圣母大学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圣母大学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圣母大学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五、中美双方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中方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2024年10月7日前,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国内申请人入口、国外申请人入口)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
2. 推选单位审核推荐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 受理单位审核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附件:受理单位一览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受理单位应于2024年10月14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4.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审核/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4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审核/评审程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人员名单告知美方。
(二)美方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申请人按照校方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向圣母大学申请联培博士邀请信。具体时间安排及流程以校方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2. 圣母大学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名单和自身要求,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评审程序,确定美方录取人员,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本人及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录取人员派出
2025年3月开始,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如在此时间前已拿到美方邀请信,可随时提交补充材料,并着手办理派出手续。
七、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951
Email:md1@csc.edu.cn
与美国天普大学
一、奖学金简介
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创立于1884年,是宾夕法尼亚州三大公立大学之一。根据最新的《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大学排名,天普大学跻身全美百强大学榜单中,全美公立大学中名列第45名;在全美2000余所大学中,天普大学还被评为全美最具价值大学第75名,凸显了其高性价比和优质教育。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https://www.temple.edu/)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5年双方将继续联合资助优秀中国青年赴该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不超过60人/年
2.选派类别:
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40人/年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20人/年
3. 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留学与资助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留学与资助期限:不超过60个月
4.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天普大学开设的所有学科领域的博士学位项目及部分硕士学位项目向符合条件的中国籍学生开放(详情参见附表)。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前24个月的学费(含国际学生学费)、中国政府规定标准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提供硕士研究生不超过18个月的学费(含国际学生学费)、不超过24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包括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天普大学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第3年起的全额学费和生活费,最长资助期限为三年;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在天普大学期间最后6个月的学费。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选拔对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3.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在天普大学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自费在天普大学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并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
3.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
(四)美国天普大学入学通知书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美国天普大学出具的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但必须按照天普大学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完成天普大学硕士或博士申请流程。
(五)申请人须满足天普大学硕士/博士语言要求,同时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天普大学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天普大学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天普大学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五、中美双方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中方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2024年10月7日前,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国内申请人入口、国外申请人入口)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美国天普大学合作奖学金”。
2. 推选单位审核推荐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 受理单位审核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附件:受理单位一览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受理单位应于2024年10月14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4.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审核/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4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审核/评审程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人员名单告知美方。
(二)美方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申请人按照校方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向天普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入学资格。具体时间安排及流程以校方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申请网址:
https://grad.temple.edu/apply 或https://bulletin.temple.edu/graduate/scd
申请截止日期(仅供参考,具体日期需以校方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天普大学的申请流程应在2025年3月10日前全部完成。申请人应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2025年奖学金选拔程序开启之后,查看天普相关学院的官网信息,确认目标专业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提交资料,按照官网指示进行申请。
2. 天普大学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名单和自身要求,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评审程序,确定美方录取人员,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本人及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录取人员派出
2025年3月开始,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如在此时间前已拿到美方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可随时提交补充材料,并着手办理派出手续。
七、联系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951
Email:md1@csc.edu.cn
2.天普大学
Email:global.programs@temple.edu
与美国田纳西大学
一、奖学金简介
田纳西大学(Temple University,https://www.temple.edu/)是美国知名公立研究型大学,具有重视科研合作的传统,其农学院及工程学院学科优势明显。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田纳西大学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5年双方将联合资助优秀中国青年赴该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不超过20人/年
2.选派类别:
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10人/年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10人/年
3. 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留学与资助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留学与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4.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田纳西大学博士学位项目及硕士学位项目的部分学科领域向符合条件的中国籍学生开放(详情参见附表)。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超过48个月的州内学费总额、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提供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4个月的州内学费总额、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田纳西大学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超过48个月的州外学费总额,并为所选学生提供教学或研究助理职位,包括在田纳西大学学习期间不超过48个月的等价生活费和健康保险的资助;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不超过24个月的州外学费总额,并为所选学生提供教学或研究助理职位,包括在田纳西大学学习期间不超过24个月的等价生活费和健康保险的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选拔对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3.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在田纳西大学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自费在田纳西大学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并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
3.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
(四)美国田纳西大学入学通知书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美国田纳西大学出具的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但必须按照田纳西大学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完成田纳西大学硕士或博士申请流程。
(五)申请人须满足田纳西大学硕士/博士语言要求,同时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田纳西大学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田纳西大学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田纳西大学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五、中美双方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中方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2024年10月7日前,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国内申请人入口、国外申请人入口)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美国田纳西大学合作奖学金”。
2. 推选单位审核推荐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 受理单位审核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附件:受理单位一览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受理单位应于2024年10月14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4.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审核/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4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审核/评审程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人员名单告知美方。
(二)美方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申请人按照校方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向田纳西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入学资格。具体时间安排及流程以校方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2. 田纳西大学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名单和自身要求,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评审程序,确定美方录取人员,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本人及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录取人员派出
2025年3月开始,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如在此时间前已拿到美方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可随时提交补充材料,并着手办理派出手续。
七、联系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951
Email:md1@csc.edu.cn
2.田纳西大学
Email:UT_GRIP@utk.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