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省盐湖地质与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2023年10月31日截止)

青海省盐湖地质与环境重点实验室前身为中国科学院兰州地质研究所地球化学室,1965年整体迁到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后改名为第一研究室。第一研究室曾先后整体并入青海省盐湖资源与化学重点实验室(2005年)和中国科学院盐湖资源与化学重点实验室(2008年)。2010年,在盐湖所地学科研人员组成的基础上,经过调整与组合,成立了盐湖地质与环境实验室。2012年,实验室顺利通过青海省科技厅评估成为青海省盐湖地质与环境重点实验室。

一、开放课题设置原则 

青海省盐湖地质与环境重点实验室,聚焦盐湖地学科技前沿,响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西部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开展盐湖及盐矿成因与演化、盐卤资源固液转化及高效抽采利用、现代盐湖环境与生态效应等关键科学问题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我国盐类资源战略安全以及高效可持续开发利用提供科技支撑。

建设成为多学科综合优势突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同步发展,基础研究与国家需求相结合,具有鲜明应用导向的科研与育人一体化的研究单元,力争打造成为青海省乃至国内一流的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开放课题鼓励创新发展性研究技术,加强基础性课题研究;鼓励强化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合作,优先支持与本实验室共建合作的单位。

二、开放课题研究年限与经费 

A类开放课题共计6项,额度为10万元/项,共计60万元;研究时间2年。

B类开放课题共计15项,额度为6万元/项,共计90万元;研究时间2年。

三、开放课题资助类型与方向 

本年度开放课题类型为联合申报,申请人须联合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提交申请;可以自主拟题,须围绕实验室开展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

1)盐类矿产资源成矿机理

2)盐湖演化及同位素年代学

3)盐湖区环境生态保护

4)典型盐湖区湖泊沉积与环境变化

四、开放课题组织实施办法 

开放课题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非本实验室固定人员申报,本实验室固定人员每人不得超过参加两项。

(1)指南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通过后公开公布。

(2)课题申请人提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

(3)课题申请书由实验室主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设置开放课题,课题获资助后从申请书批准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

(4)课题负责人在执行期满前一个月开始组织提交结题报告(见附件2),项目经费不得有余额,同时提交本课题相关的成果证明材料。结题验收评为优秀者,原则上优先考虑下一轮的资助。

(5)研究课题若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终止项目,需提交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经费余额在项目终止时停止使用。

开放课题研究成果论文、专利和其他成果,标注要求按照《青海省盐湖地质与环境重点实验室发表文章完成单位中英文名称及署名次序》规定执行(见附件3)。

(6)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经费不得转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在开放课题设立单位报销,本实验室合作者负责开放课题经费的监督和报销事宜。

(7)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春亮

电话:17797226862

邮箱:chunlianggao@isl.ac.cn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8号

五、其他事宜 

申请书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三份,A4版正反面打印装订),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青海省盐湖地质与环境重点实验室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2-开放课题结题报告

附件3-青海省盐湖地质与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署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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