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赣江新区管委会创发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2021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组织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编制了《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带头人培养计划”)属于我省五大类科技计划体系中基地和人才计划,下设领军人才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同时区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对象不同,又分领军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领军人才项目(技术类)、青年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青年人才项目(技术类)4个类别。
二、遴选方式
带头人培养计划通过公开竞争方式进行遴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每人每年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类别不得超过1项。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申报人拟开展科研项目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同或相近,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2.已获得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超过1年时间尚未签订科技计划合同的,或者是在研项目到期应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申报。
3.同一法人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同一法人单位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不超过10人,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不超过15人。
(二)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3.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拟开展科研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4.凡申报涉及人体研究,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四、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申报人、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部门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wgl.jxstc.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申报时不再报送和受理纸质申报书,申报、受理环节通过系统在网上完成。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2.项目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申报前,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均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
3.请各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及申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按照申报限项要求,做好本单位申报人遴选推荐工作。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1年2月19日起,申报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申报人、申报单位及推荐(主管)部门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20日17时(自系统开放之日起第40天)。
2.申报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17时(自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日起第10天)。
3.推荐(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17时(自申报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日起第7天)。
(三)申报联合资助
2021年度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和青年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继续开展联合资助工作。请自愿参加联合资助的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联合资助意愿表》,并于申报单位推荐截止日后15天内,来函报送我厅引智与人才处,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不参加联合资助。
(四)项目申报受理咨询
1.项目受理咨询
联 系 人: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谢一虹、艾金根
联系电话:0791-88175549、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2.系统技术支持及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咨询单位: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联系电话:0791-86226025
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 QQ 群号:172195919
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 群号:855271960
3.业务咨询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引智与人才处佘彦、徐安
联系电话:0791-86253731、86385971
附件:1.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流程
2.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指南
3.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联合资助意愿表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