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请规定

一、 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 和战略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 金
  2.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 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 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 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 申请人同年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和基础科学中心项 目,合计为1项。

二、 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6年度和2017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 的项目)申请人,2018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三、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 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 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 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 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倾的组织间国 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 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 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 急管理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除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 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 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 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 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 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限项,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 员)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以获得资助 的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研究内容再申请其他科技计划项目。

四、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者国家杰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 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 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1. 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 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五、 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获得资助次数的项目类型

  1.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 新研究群体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2.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2016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3次, 2015年以前(含2015年)批准资助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

六、 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 费用小于或等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 交流项目、外国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 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 的项目等。

注意事项

  1. 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 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 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 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髙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 范围。
  4. 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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