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创委征集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备选课题(第二批)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从根本上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我委2023年将按照“专项—项目”的管理层次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不再组织实施技术攻关重大、重点、面上项目。每个专项通过“自下而上”调研征集和“自上而下”主动凝练等方式形成若干个课题,相关课题经公开竞争、定向择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予以资助。

从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提交的课题,作为2023年第二批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编制参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登陆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项目征集”栏目在线填报(计划类别请选择“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类别请选择“科技重大专项”)。

一、征集的专项及重点支持方向

二、征集条件:

属于上述专项(第一批已征集的25个专项不在此次征集范围,请勿提交),并符合其重点支持方向的课题均可参与本次征集。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应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牵头,联合相关领域核心科研机构、高校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组成的创新联合体提出,由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提交征集,并上传重大课题情况说明(模板可在业务管理系统下载,各建议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备选课题优先聚焦“卡脖子”和“杀手锏”技术,在执行期限内应有可量化考核的经济指标(销售收入或量产应用价值等)、学术指标和技术指标等。

(二)每家单位牵头征集数量不超过2个,2021或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此数量限制;同一备选课题不得重复提交,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征集资格(已在第一批提交征集,更符合本批次支持方向的,也无需重复提交,我委可根据需要调整到本批次)。

(三)本次征集的课题仅作为指南编制参考,我委不会对所有课题组织专家评审,也不会反馈课题是否被采纳。

四、其他事项:

(一)科技重大专项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但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各专项发布课题有数量限制,一般只设少量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若干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课题、适量500万元以下的课题。

(二)专项课题应由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者上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独立或者联合申请;部分课题可设置额外申报条件,具体以申请指南为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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