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指南

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指南

院士制度是党和国家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导向,凝聚优秀人才服务国家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

为做好2023年度院士增选工作,按照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精神和有关规定,制定《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指南》。

一、增选领域学科方向和名额分配方案

2023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名额共79名。

(一)数学物理学部

1. 数学4名,其中基础数学不少于2名、应用数学不少于1名。

2. 物理Ⅰ(包括凝聚态物理、光学、声学和原子分子物理等)3名,其中声学1名,3个名额中实验工作者不少于2名。

3. 物理Ⅱ(包括高能物理、原子核物理等)、力学和天文学4名。

4. 量子信息1名。

5. 物理(实验)与光电信息1名(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

(二)化学部

1. 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环境化学4名,其中核与辐射化学1名。

2. 有机化学、高分子3名。

3. 物理化学、化工3名。

4. 碳中和化学化工变革性技术1名。

5. 化学生物学和重大药物创制1名(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

(三)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

1. 基础生物学4名。

2. 医学4名。

3. 农学、生态与进化4名,其中生物分类学1名。

4. 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与生物安全1名。

5. 生物信息与智慧医学1名(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

(四)地学部

1. 地质Ⅰ(包括沉积学、古生物学、构造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前寒武纪地质学等)2名。

2. 地质Ⅱ (包括地球化学、数学地质学、矿物学、矿床学与矿相学、岩石学、第四纪地质学、水文地质学、工程地质学等)2名。

3. 地理学(包括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理信息科学、遥感、土壤学、生态环境等)2名。

4. 大气海洋(包括大气科学与海洋科学)2名,其中海洋科学不少于1名。

5. 地球物理(包括固体地球物理、空间物理、大地测量等)2名。

6. 行星地质环境与探测1名。

7. 地球系统建模及人工智能1名(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

(五)信息技术科学部

1. 信息Ⅰ(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仪表与传感等)4名,其中计算机理论与人工智能1名。

2. 信息Ⅱ(包括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3名。

3. 网络空间安全1名。

4. 信息科学与技术的数理基础1名(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

(六)技术科学部

1. 材料(包括材料物理、材料学与冶金学、材料化学与功能材料、材料加工与结构材料、核材料与特种材料等)4名,其中高端装备结构材料及加工技术1名。

2. 工程Ⅰ(包括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等)4名。

3. 工程Ⅱ(包括力学、建筑学与城乡规划、土木与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矿业、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3名。

4. 船舶与海洋工程1名。

5. 医工融合1名(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

(七)特别推荐领域

名额6名,另行安排。

二、候选人资格条件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院士候选人应为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中国公民。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

2. 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


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院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精神,中国科学院党组和学部主席团对改进院士遴选机制作出部署,制定《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23年5月31日启动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院士增选名额为79名,请根据《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指南》确定的领域学科方向进行推荐。推荐工作要坚持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强化满足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需求并作出贡献的价值导向,注重领域学科间的平衡发展,着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的科研人员。

二、每位院士推荐1名候选人(含新兴和交叉学科候选人)。推荐过程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师生关系。担任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负责人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院士,任职期间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

三、候选人获得1名院士推荐且该院士所在专业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参评专业学部相同,或两者专业领域相近,方为有效。2023年1月1日前年满65周岁的候选人需要2名院士推荐,且须有1名院士所在专业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参评专业学部相同,或两者专业领域相近,方为有效。

四、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1. 任职期间的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

2. 因品德失范、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

3. 2017年、2019年、2021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的人员。

五、院士须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推荐系统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院士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

六、院士须提供全套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包括:

1. 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推荐系统填写;

2. 被推荐人当前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被推荐人还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并填写《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国籍情况说明》;台湾省的被推荐人须提供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申明);

3.“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的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原则上应有一篇或以上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或其他中国优秀期刊上发表);

4. 主要论著目录;

5. 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6. 获奖(5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10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七、院士须于7月3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将以下材料寄送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以寄出日期为准):

1. 亲笔签名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参加增选工作承诺书》纸质件一份;

2. 已在线提交并亲笔签名的《推荐书》纸质件一份;

3. 已在线提交的附件材料1纸质件一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纸质件一份(被推荐人单位出具);

5. 附件材料1-6、《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U盘存储,文件小于100M)。

报送的所有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2023年增选相关制度文件详见中国科学院学部网站。

中国科学院

2023年5月31日


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精神,中国科学院党组和学部主席团对改进院士遴选机制作出部署,制定《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23年5月31日启动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院士增选名额为79名,请根据《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指南》确定的领域学科方向,组织具有推荐资质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推荐院士候选人,名额不超过120名,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 日〈含〉以后出生)。

推荐工作要坚持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强化满足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需求并作出贡献的价值导向,注重领域学科间的平衡发展,着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的科研人员。

二、请制定严格规范的推荐程序和办法,按中国科学院专业学部设置组成推荐委员会,并商中国科学院同意。

各推荐委员会成员不少于11人,必须是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具有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人员。推荐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并无记名投票,在规定的名额内获得赞同票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的为推荐人选。

三、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1. 任职期间的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

2. 因品德失范、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

3. 2017年、2019年、2021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的人员。

四、本次院士增选将按规定公示有效候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学术成就和贡献及推荐渠道。如所推荐候选人在学术、学风方面被投诉,请负责进行核查并按要求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及意见。

五、须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推荐系统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

六、须提供全套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包括:

1. 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推荐系统填写;

2. 被推荐人当前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被推荐人还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并填写《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国籍情况说明》;台湾省的被推荐人须提供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申明);

3.“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原则上应有一篇或以上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或其他中国优秀期刊上发表);

4. 主要论著目录;

5. 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6. 获奖(5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10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七、须于7月3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汇总的推荐人选名单正式行文报送中国科学院,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已在线提交并签字盖章的《推荐书》纸质件一份;

2. 已在线提交的附件材料1纸质件一份;

3.《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纸质件一份(学术团体出具);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纸质件一份(被推荐人单位出具);

5. 附件材料1-6、《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和《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U盘存储,文件小于100M)。

报送的所有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2023年增选相关制度文件详见中国科学院学部网站。

中国科学院

2023年5月31日


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院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精神,中国科学院党组和学部主席团对改进院士遴选机制作出部署,修订《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选举办法》,并于2023年5月31日启动外籍院士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国际上具有很高学术地位,对促进中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作出突出贡献的非中国公民,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候选人(以下简称外籍院士候选人)。

二、外籍院士候选人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推荐,可单独推荐,也可联名推荐。每位院士可推荐1人,须有3位院士推荐同一人选方为有效。如单独推荐,推荐人应推荐本人所在专业学部学科领域内的外籍院士候选人;如联名推荐,1人为主推荐人,其他人为共同推荐人,主推荐人应推荐本人所在专业学部学科领域内的外籍院士候选人。

三、在推荐外籍院士候选人时,应注意学科专业、国别等的分布,并适当关注发展中大国和科技实力较强的中小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选。

四、院士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推荐系统填写《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于7月31日前完成在线提交,并寄送亲笔签名的纸质件(以寄出日期为准)。

2023年外籍院士选举相关制度文件详见中国科学院学部网站。

中国科学院

2023年5月31日


关于严肃2023年院士增选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专业学部常委会、各位院士:

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增选工作已经启动,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院士制度改革要求,保障院士增选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国科学院党组和学部主席团的决策部署,特别重申和强调以下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各专业学部常委会要带领广大院士全面贯彻落实好深化院士制度改革任务

1. 深入学习领会并全面贯彻落实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改进院士遴选机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 担负起营造风清气正院士增选环境的主体责任和严肃增选纪律的监督责任。

3. 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注重领域学科间的平衡发展,把好入门关口。

4. 把科研诚信和纪法标准作为底线,对存在学术造假等行为的候选人“一票否决”;进一步压实院士推荐责任。

5. 对违反增选纪律的院士,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广大院士要自觉遵守增选工作行为规范

1.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签署《中国科学院院士参加增选工作承诺书》(签署后寄送至学部工作局)。

2. 负责任地推荐候选人,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委托推荐,不做无原则推荐,不推荐与自己存在亲属关系、师生关系等需要回避的人员。对候选人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不得刻意拔高。

3. 不与候选人发生不当交往和利益交换,自觉抵制交流增选工作相关事宜。不得以任何形式说情打招呼,不得要求其他人为某候选人投票。不接受请托说情和各种名目的送礼,不参加可能影响院士增选公正性的会议和活动等。

4.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调查处理意见以及表决结果等信息。收到投诉材料应及时送交学部工作局,个人不得擅自出示和扩散。

5. 自觉抵制增选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如发现候选人有不当行为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签名向本专业学部常委会主任反映;发现院士有不当行为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签名向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反映。

中国科学院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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