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鼓励会员不断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推动高端领军人才建设,促进农机科技进步,根据《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会士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以下简称“学会”)首批会士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士候选人认定条件
(一)依据《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会士工作条例》(试行)(见附件1),学会会员中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农业与生物工程科学院(iAABE)会士、学会历届理事长,经本人同意并申报,可直接确认为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会士。
(二)品德端正,学风正派,热爱农机事业,积极参加学会活动。
(三)在农业机械及其相关领域做出创造性的成就、取得突破性成果和重要贡献,或对中国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或对推动农业工程学科、中国农业机械学会改革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会士候选人认定程序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会士候选人填写《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会士候选人申请表》(见附件2)予以认定申请。
2.学会秘书处将申请情况上报学会党委会前置审议后提请常务理事会审议。
3.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布会士名单。
三、材料报送
1.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会士候选人申请表》原件,一式3份,寄送至学会秘书处。
2.电子版材料。《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会士候选人申请表》word和PDF版(盖章签字扫描版)发至学会秘书处邮箱,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
3.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振新,010-64882291,13801362334
高 璇,010-64880301,13811247005
电子邮箱:csam@caams.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