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结合党风廉政意见,马国明等91名同志拟作为2023年我省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建议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人选学风道德、学术水平、学术成就及其他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单位、真实姓名向省纪委监委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28—8611502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28—86765106、86512245,邮箱:scrstzjczj2020@163.com)或职业能力建设处(电话:028—86110567,邮箱:scrszjc@163.com)书面反映。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邮编:610041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