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4日-5月4日,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各受理单位请于5月15日前以公函形式将遴选情况及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有关奖学金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10-66093572

邮  箱:ouyafei5@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座13层(邮编:100044)

附件:

1.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简章

2.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3.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4.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不超过110人。 

2.选派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留学及资助期限

留学期限:预科(日方称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正式生课程。

(1)预科期限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如须有预科,日方将对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资助、对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资助。

(2)正式生期限按日方院校相应学科的标准学制确定。

4.资助内容

日方提供留学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1)如有预科,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入学考试后方可继续申请享受博士课程资助。

(2)预科期限内未正式进入博士课程人员,所有资助终止,须即自行回国。

(3)留学期限内无法取得学位人员,日方不再给予回国机票资助。

5.选派领域

优先支持赴日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领域从事研究活动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6.1989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8.本科及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CGPA)不低于80分(百分制)且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分(四分制)。

9.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四、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3年4月24日-5月4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5月15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申请人自行将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

五、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具体以通知为准)。

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留学候选人根据通知将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六、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及日方审核后的对外联系材料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在日方要求的时限内(一般为当年9月下旬)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凡未按时提交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留学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

七、日语培训

根据要求,留学候选人须参加在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设立在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留日预校)举行的日语培训,该培训分三个阶段,最长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留学候选人自理。具体事宜由留日预校另行通知。

候选人在收到“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后务必提前做好国内学习、工作安排。

(1)将根据当年日方确定的标准从具有日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JLPT达到一级(N1)的留学候选人中差额选拔一部分留学候选人为提前赴日人员。提前赴日人员在完成2023年7-8月第三阶段的专业日语培训后,可于2024年4月派出。

(2)留日预校将组织提前赴日人员以外的留学候选人进行日语免修测试,确定相关人员的培训学时。提前赴日人员以外留学候选人的派出时间为2024年9月或10月。

留学候选人(包括提前赴日人员)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派出。

八、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员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2024年4月或9、10月。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3572

传  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5@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十、申请及选派流程

序号 时 间 步 骤 具 体 内 容
1 2023年4月24日前 申请准备 申请人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 4月24日-5月4日日 申请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交网报申请材料,随后自行将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
3 5月15日前 申请受理 各受理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
4 5-7月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参加中日双方评审。(网报时请准确填写常用电子邮箱,注意邮件通知。
5 7月中旬 第一次选考合格通知 1.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中日双方评审结果确定留学候选人。
2.国家留学基金委邮件通知第一次选考结果。
3.留学候选人根据通知将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6 7月下旬 提前赴日审核 1.确定提前赴日人员。
2.提前赴日人员根据留日预校通知参加2023年7-8月专业阶段的日语培训。
7 7月下旬至8月下旬 联系留学院校申请接收通知书 1.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候选人下发“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及日方盖章确认的对外联系材料。
2.留学候选人持“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及日方审核后的对外联系材料自行联系留学院校申请接收通知书。
留学院校只需为日方认可的高等院校,后续攻读学位的课程可以为日文授课课程,也可以为英文授课课程。
3.提前赴日人员在联系留学院校时可选择2024年4月入学,其他留学候选人只能选择2024年9月或10月入学
4.申请时为应届硕士研究生的留学候选人应于7月底前将取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
8 9月下旬 提交留学院校接收通知书 留学候选人将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容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ouyafei5@csc.edu.cn,邮件主题为“2024年度MEXT内诺书+姓名”。
9 10月初 日语 留学候选人(提前赴日人员除外)根据留日预校的开学通知参加日语免修测试。
培训 留日预校将根据测试结果决定各留学候选人的具体培训学时。
10 10月至2024年2月 日方第二次选考 日方审核留学候选人提交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并落实最终留学院校。
11 2024年2月至5月 分批公布录取结果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分批确定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http://apply.csc.edu.c 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 印录取材料。
录取人员如因故放弃,需向日方提供本人签名的英文或日文放弃理由书同时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取消资格手续。
提前赴日人员将优先第一批录取,其他人员将根据日方通知分批录取。
12 2024年3月或8、9月 分批办理派出手续 1.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下载录取材料、《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查阅了解具体派出手续。
2.因奖学金资助由日方在录取人员赴日正式入学后按月从留学院校领取,故不办理国家留学基金奖学金专用银行卡。
3.签订并交验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
4.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选择留学服务机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
5.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http://zwfw.cscse.edu.cn)递交签证材料,向日本驻华大使馆申请办理赴日留学签证。
6.赴日机票由日方指定订票机构预定,航班信息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或日方统一通知,留学人员收悉航班信息后应及时自行联系日方接收院校确认赴日后有关事宜。
7.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的通知领取签证并办理其他相关派出手续。
13 2024年4月初或9月、10月 分批派出 1.留学人员自抵达日本后10日内,按照所属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教育处(组)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2.因本奖学金录取人员既属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同时也是日本国费留学生,故需同时遵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录取后在线下载)及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外国人留学生的有关规定(http://www.mext.go.jp/a_menu/koutou/ryugaku/060328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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