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各有关依托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正式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指南”,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3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区域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2023年度我省提出指南方向53个,主要围绕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研究。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将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每个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资助期限4年。

二、申报要求

(一)精心组织申报,提高申请质量。

依托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组织协作。积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科学问题凝练水平;充分发挥指导专家作用,组织项目专题咨询,提升项目申请质量。加强与科技厅和国家基金委的沟通对接,共同为科研人员做好服务。

申请人应当坚持“四个面向”总体要求,结合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特点,围绕重点领域和指南中的项目研究方向,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准确选择申请代码,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充分整合资源,鼓励与省内外优秀团队联合申报。

(二)准确把握要求,加强形式审查。

区域联合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国家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请各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438/info88053.htm),按照《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要求,注意把握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度改革举措和指南调整要求。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请基本条件为:

1.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3.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注重科研诚信,强化学风建设。

各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对科研诚信的相关规定,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三、注意事项

请各依托单位在3月20日16时之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在项目组织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联系。

联系人:成 瑶   林 曦

电话:028-86671925

附件:2023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四川节选)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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