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结构大调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解读问答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以下简称《指南》)。现就《指南》有关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在研究制订《指南》过程中重点考虑了哪些因素?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每年年底发布下一年度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在研究2023年的《指南》过程中,基金会经征询有关专家、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和博士后代表的意见,结合基金资助工作实际,重点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要保证基金资助目标。博士后基金是人才基金,是对“人”的资助,是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独立科研生涯起步阶段获得的“种子基金”,对青年人才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训练、激励培养创新能力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22年,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额约9.16亿元,资助人数9420人,申请人数达到5.5万余人。在申请人数大幅增长的背景下,迫切需要进一步优化资助结构,努力保持基金对广大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基础性、普惠性、常规性科研经费的特性,能够资助更多在站博士后人员开展独立探索。

二是要持续提高基金资助工作效率。“优化申请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评审周期”是广大博士后关心的问题,也是基金资助工作一直努力改进的方向。我们将继续努力、与时俱进,在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基础上,不断采取措施,持续优化调整,充分满足广大博士后人员意愿和需求。

三是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近年来,我国出台一系列文件,在科研诚信建设方面提出了要求、采取了措施。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经济社会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必须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为此,基金资助工作将加强科研诚信管理,落实对博士后人员和评审专家在科研诚信方面的要求。

二、《指南》在内容上主要有哪些变化?出于怎样的考虑?

《指南》在内容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

(一)在资助结构方面

面上资助不再分设一等、二等资助,资助标准统一调整为自然科学资助标准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5万元。近年来,面上资助一等资助获得者占比非常低,不足以形成梯次配置结构;而且二等资助获得者在总申请人数中占比也不高,本身就是好中选优。为保证博士后基金的资助效益,充分发挥基金激励作用,2023年面上资助作出上述调整。

(二)在申报周期方面

将申请人申报周期从2个月调整为1个月。缩短基金申报周期是广大博士后申请人比较集中一致的建议。结合日常工作统计分析,在以往申报阶段,第一个月申请人数占比10%,第二个月占比90%。因此,为配合基金申请人科研工作,提高基金资助工作效率,做出上述调整。

(三)在科研诚信方面

在申请条件中明确申请人科研诚信要求,强调设站单位对科研诚信相关内容核查的职责。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多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相关要求,在基金资助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落实申请人、设站单位、基金会三方责任。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和设站单位如何有效使用《指南》?

《指南》是指导全年博士后基金资助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其内容涉及博士后基金各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以及经费管理、时间安排等方面的工作。对于有意向申报2023年博士后基金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首先,要认真对照各项目的申请条件、所需申请材料等,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其次,要关注各项目申报时间安排,不要错过提交申请的时间。对于设站单位管理人员,首先,要关注2023年基金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做好动员部署,合理组织本单位2023年度基金申报工作;其次,要关注需要设站单位审核的材料和事项,2023年设站单位审核的内容有所调整,对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管理监督的责任;其三,要按照《指南》要求做好2022年度工作总结,审核出站博士后人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按时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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