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5名!2023年度以色列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

根据中国与以色列政府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选派5名优秀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在读硕士研究生赴以色列学习,留学专业为希伯来语、中东问题研究,留学期限8个月。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

1.项目简章

2.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3.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以色列互换奖学金

一、简介

根据中国与以色列政府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学习或研修。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5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8个月

3.选派专业

希伯来语、中东问题研究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以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希伯来语或中东研究专业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1)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硕士生: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熟练掌握英语或希伯来语。

四、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1月1—5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各受理单位应对被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月7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经公示后的推荐人员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以方负责落实。未被以方录取人员,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六、派出

派出时间暂定为2023年10月,具体派出时间以以方录取通知为准。

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学校和被推荐人员务必提前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朱蒙

联系电话:010-66093574

真:010-66093929    

电子邮件:ouyafei7@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1   申请准备

准备申请材料。

2

2023年1月1—5日 申报

被推荐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3

1月7日前 受理申请

受理单位将审核后的材料及正式推荐公函、对外联系材料及经公示后的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4

1月中旬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以方推荐。

5

8月 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以方奖学金落实情况确定录取结果。

6 10月 派出

1.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https://apply.csc.edu.cn)确认是否需要提交 补充材料,并根据户籍所在地选择相关留学服务机 构(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2家机构中进行选择)。

2.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内容(“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录取派出”)。

3.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

关注我们
扫描二维码
关注时代学者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更多信息

QR Code 手机访问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