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金发〔2020〕3号),现将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拟资助项目2110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基金办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基金办 0571-86964972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571-8705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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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0006
附件: 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拟资助项目清单.pdf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