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类别
“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支持力度
“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重大科技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项目
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2.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3.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三、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7:30。
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7:30。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17:30。
四、完整文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