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 | 广东省科技厅拟征求《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组织实施与管理,积极引导和整合全社会科技资源投入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财科教〔2020〕1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厅起草形成《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组织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并于2022年11月11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附件:

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科技厅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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