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正式下达你们。请严格按照《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渝科局发〔2021〕52号)和《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11号)相关规定,及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并将任务书上传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明确具体任务指标与完成时限,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附件:2021年度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立项清单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4日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正式下达你们。请严格按照《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渝科局发〔2021〕52号)和《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11号)相关规定,及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并将任务书上传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明确具体任务指标与完成时限,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附件:2021年度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立项清单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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